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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通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12-06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
圳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
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