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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德新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0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自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2,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
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3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本(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000,000         75.00    25,500,000    76,500,000         75.0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00,000         25.00    8,500,000     25,500,000         25.00
  三、总股本               68,000,000         100.00   34,000,000    102,000,000        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
  股份性质统计)(深市)》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一)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2,00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
每股收益为1.4606元。
    (二)公司相关股东在《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91.92元/
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开发区马咀路58号
    咨询联系人:张海龙、杨彬
    咨询电话:0411-85235213
    传真电话:0419-5169858
    九、备查文件
    1、《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