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昱泰”)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新
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
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选
择申请授信额度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相关法律
文书,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
公司拟为成都昱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
(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成都昱泰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情
况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
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担保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对成都昱泰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新增后2023
担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是 否
被担 保 方 持 最近一期 年度预计担
保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审 关 联
方 股比 经审计资 保额度(万
方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 担保
例 产负债率 元)
例
奥晟隆 100% 48.71% 11,366.73 35,000.00 12.49% 否
信 大信
100% 5.39% 0.00 54,000.00 19.27% 否
德 碳材
新 大信
材 100% 36.18% 0.00 1,000.00 0.36% 否
新材
成都
80% 98.55% 0.00 32,000.00 32,000.00 11.42% 否
昱泰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350568990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纬四路西段87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4,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8月5日
营业期限:2015年8月5日至2045年8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成都昱泰80.00%股权,赵磊持有成都昱泰13.00%股权,陈洪持有成都昱
泰7.00%股权。
成都昱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438.47 30,130.28
负债总额 28,025.62 30,454.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145.00 22,145.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1,874.49 14,319.7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412.85 -324.34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092.23 7,327.77
利润总额 -2,564.82 -831.53
净利润 -2,185.90 -753.4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及担
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系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公司本次新
增对外担保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控股子公司已
正式投产运营,产品也陆续通过部分客户的认证,体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
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同时,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
公司其余少数股东亦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担保为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财务风险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有
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
对象为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总额为122,000.00万元(包含本
次审议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54%,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36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6%。公
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任何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九、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担保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