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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爆光电: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9-21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7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49,194,9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7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2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9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2#厂房 5 楼
    联 系 人:黄金元、李娜

    联系电话:0755-23220840
    传真:0755-29197301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
上述承诺中涉及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