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联动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8月)2023-08-15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合称“法律法

         规”)及《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的职

         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1
                负责管理人员;

         (八)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进行经营管理;

         (二)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三)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根据总经理的授权代行职务;

         (四)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

                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

                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

                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

                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

                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 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

                并承担责任;

         (八) 定期及不定期地向总经理或经总经理同意向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

                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 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

                                      2
                    融支持;

           (十) 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

           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定期检查公 司货币资

           金、资产受限情况,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财务负责人应当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 余额

           变动情况,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

           财务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

           响,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

           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应当明确予以拒绝,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

           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的会议,是总经理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的主要方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

           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副 总经理召

           集或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 分支机构

           负责人参加。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由总经理根据 工作需要

           定期召集召开。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

           执行。
                                         3
       第四章 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第十二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等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

           其他事项。对于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

           理审批,如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的,应从

           其规定。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

           事会聘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事兼任上

           述职务,其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五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 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 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 事会和监

           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 监事会报

           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

           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八条   总经理报告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董事会或监事 会要求以

           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条   除非另有规定,本细则所称“以下”包含本数。

                                          4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执行;本细则如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同时本细则应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