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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恒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28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997 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060 万股,占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
 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3.3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3.82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4.48 倍,
 超出幅度为 271.6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市盈率算术平均值 19.32 倍,超出幅度为
 178.57%,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
                                       1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
 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国科恒泰(北京)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
 下投资者报价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5.20 元/股(不含 15.20 元/股)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2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2,700 万股(不含 2,7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2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2,700
 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14:48:22:602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
 程共剔除 7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52,640 万股,占本次初步
 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5,154,980 万股的 1.0072%。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有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9 元/股,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
                                      2
值”)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的差额 353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13.3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3.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8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0.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科恒泰所属行业为“医
药及医疗器材批发(F515)”。截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批发业(F51)”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4.48 倍,请投资者决
策时参考。
    截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非前静态市     非后静态
                       (元/股)         (元/股)     (元/股)       盈率       市盈率(
 600998.SH     九州通        14.90         1.1127        0.9252        13.39          16.10
 000078.SZ    海王生物        3.19         -0.3735       -0.3997       -8.54          -7.98
 603108.SH    润达医疗       18.91         0.7208        0.6780        26.23          27.89
 002589.SZ    瑞康医药        3.38         -1.2173       -0.6164       -2.78          -5.48
 002462.SZ     嘉事堂        13.62         1.0179        0.9748        13.38          13.97
                           算术平均值                                  17.67          19.32
   资料来源:Wind,截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3
    注 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瑞康医药、海王生物);
    注 4: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国药控股(证券代码:1099.HK)为港股公司,无扣非后净利润且估
值与 A 股上市公司不具备可比性,因此未纳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全国一体化的仓储、物
流及配送能力与公司的信息化系统支持能力上,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专注高值医用耗材流通服务逾十年,经营初具规模
     公司主要从事高值医用耗材等医疗器械的分销和直销业务,并在业务开展过
程中提供仓储物流配送、流通渠道管理、流通过程信息管理以及医院 SPD 运营
管理等专业服务。2020-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8.62 亿元、58.47 亿元
和 63.6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4.37%,增速高于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平均水平。截
至 2022 年末,公司直接获得生产厂商授权的品牌数量达 113 个,相应的授权产
品线数量达 176 条,下游二级经销商超 5,000 家,直接开票销售的终端医院数量
超过 1,400 家,可提供超过 30 万个规格型号产品,经营初具规模,产业链价值
渐显。
     2)覆盖全国的仓储物流配送能力,运行高效的信息系统以及丰富的授权产
品线
     发行人已经建立高效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全国 31
个省市,建立了 122 个物流分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仓储物流配送网络,2 小时
运输半径覆盖全国约 80%三甲医院,满足生产厂商、经销商及客户多批次、多品
规、小批量、高频出入库的要求。
     发行人已经形成业内领先的信息管理系统,自主研发了信息系统核心运营模
块。内外部信息平台信息实时交互实现了业务全程可视化与全程追溯,提高了业
务的流转效率,降低了经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满足产业链条各方参与者日常经
营管理需求、业务开展需求,降低了生产厂商、经销商的信息管理成本的同时,
亦可满足主管部门全过程可追溯监管需求。
     发行人已经与上游生产厂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致力于为上游供应商提
供全方位的服务,经过多年的诚信经营与业务积累,与众多国内外知名高值医用
耗材生产厂商建立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直接获得生产厂商
授权的品牌数量从 2020 年初的 73 个增加到 2022 年末的 113 个,相应的授权产
品线数量从 2020 年初的 125 条增加到 2022 年末的 176 条。


                                              4
    3)专业化管理及人才优势
    高值医用耗材供应链管理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具体体现在:①产品复杂型号
多,对仓储管理专业性的要求高;②通常医院不备货,要求针对每个病人,每个
手术进行接单和精拣配台;加之产品型号多,对接单的时效管理和配台专业性的
要求高;③医院不备货,为满足手术的要求,对配送时效管理专业性的要求就高;
④高值耗材事关病人生命,对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的专业性要求高。在这些专业性
要求下,从业人员从入行到精通,需要较长时间的学习与经验积累。
    发行人主要管理团队在高值医用耗材领域任职超过 10 年,具有扎实的专业
知识与丰富的从业经验,对高值医用耗材行业具有深刻理解,市场敏锐度高,在
经营理念、内部管理、产品分析、生产厂商资源整合等方面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
的领先地位。
    发行人通过配备专业化的仓储设备和物流人员实现对复杂库存的有效管理、
精准配台服务,在保持较低的物流成本和较高运行效率的条件下,出错率大幅降
低,服务的群体范围大幅增加,有力支撑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
    4)股东背景优势
    公司是中国科学院旗下医疗大健康业务板块的支柱企业,控股股东东方科仪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科院控股的大型专业外贸集团公司,集产品进出口、产品
代理、招标、储运、报关、寄售、建立国外仪器维修站和保税库以及高科技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连续多年被列为中国最大的 500 家进出口企业之一,
强大的股东背景为公司发展带来品种资源优势、资金优势、信用优势。
    此外,公司成立以来相继完成多轮融资,引入泰康人寿、招商局资本、君联
资本、通和毓承基金等大健康领域顶尖投资机构,在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中形成
战略协同,加快公司在产业上下游的整合发展。
    5)一体化的管控优势
    公司拥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物流控制、工作
流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在保持规模领先的同时,确保全国分支机构
低风险、高效率运营,从而提高获利能力。公司所处行业新产品和新需求不断出
现。公司营销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物流、资金流调度频繁,公司以管理团队为
核心,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实现了跨部门信息的有效沟通和物流、资金流


                                   5
的统一监控,实现了协同商务、协同管理。
    全国一体化的管控能力,实现全国范围内存货的高效调拨,降低运营成本,
一体化的管控能力充分体现在发行人一站式分销平台+院端服务平台商业模式上,
依托全国一体化的管控能力,一站式分销平台能够完全承接原由上游生产厂商一
对多模式下的渠道管理职能,同时对布局全国范围内入院子公司提供物流支持,
实现上游生产厂商→国科恒泰→终端医疗机构的端对端货物流通架构。
    综上,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较,公司的仓储物流配送、信息系统、专业团
队、股东背景及一体化的管控能力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基于核心竞争能力发
行人逐步构筑了上游生产厂商的代理资源、存货规模以及终端医疗机构资源等多
方面的竞争壁垒,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储备了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的上下游
核心资源并基于自身规模化、规范化与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在设立完成以后实现
了营业规模及利润的稳健增长。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190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023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73.26%;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0,707,73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
量的 70.65%,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858.98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61,570.5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3.39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94,533.40 万元,高于
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6
 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四个值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
 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
 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
 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本次发行新股 7,060 万股,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13.39 元/股,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4,533.4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0,191.4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4,342.00 万元,如存在尾数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7 月 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7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7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以及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形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
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
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
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
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8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
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
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报备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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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6 月 16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
关资料,特别是《招股意向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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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