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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恒泰: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3-05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刘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冰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
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刘冰先
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霍尔果斯宏盛瑞
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32.8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3.68%,其辞去上述职务后因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所持股份将继续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
披露的尚在履行期限内的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进行管理。
    刘冰先生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
对刘冰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蔡利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利元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蔡利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利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霍尔果斯宏盛
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9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其辞去上述职务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尚在履行期限内的股
份限售及减持承诺进行管理。
    蔡利元先生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蔡利元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和
表决,同意聘任肖薇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鲁威先生、费海鹏先生、罗
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肖薇女士简历

    肖薇,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6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任运营经理;2013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肖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霍尔果斯宏盛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69%的股份。肖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骅先生简历

    罗骅,男,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
2001 年 4 月至 2002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2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职于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任信息中心副总监;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任首席信息官;
2016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官。
    罗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霍尔果斯宏盛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罗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鲁威先生简历

    鲁威,男,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任骨科医生;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龙森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部经理;
2005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任高级培
训经理;2015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鲁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霍尔果斯宏盛瑞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鲁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费海鹏先生简历

    费海鹏,男,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第四制药厂,任医药代表;2000 年 2
月至 2004 年 1 月,就职于法国施维雅国际公司北京办事处,任高级医药代表;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就职于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任高级医
药代表;2004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就职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任高级产品专员,地区销售经理,产品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
于波科国际医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任市场发展经理,市场部经理,商务副
总监;201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费海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费海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