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4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构建业务发展新格局,实现新能源汽车电连接业务的规模发展,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泓淋电力”)预计将与关联方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锦城”)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德州锦城销售产品,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
关联监事许岩女士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3年 2024年 截止2023年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3年原 上年发
现预计 预计金 9月30日已
易类别 名称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生金额
金额 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
德州锦 销售商
方销售 市场价格 0 300 8,000 0 0
城 品
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4061967055X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建明
成立日期 2013年01月25日
注册资本 8522.73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临邑县城区开元西大街富民路东侧
经营范围 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工程机械等低压电线束的开发、制造、服
务、咨询及相关技术转让;车辆电器总成件线束的开发、制造与服
务;新能源汽车及其附属三电系统(电机、电控、电池)高低压电
线束的设计开发、制造、服务、咨询及技术转让;汽车用智能保险
盒、各类电控模块、开关等的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汽车线束
生产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6,166.31万元,
净资产13,191.9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5,407.52万元,净利润为1,455.29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州锦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7.2.3及7.2.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德州锦城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
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属
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
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为
加速构建业务发展新格局,实现新能源汽车电连接业务的规模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
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许岩女士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业
务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其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
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其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事项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泓淋电力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