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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南资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4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 3 号飞南研究院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雁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01,595,175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3969%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5 人 ,代 表 股份
301,55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6,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
份 3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66,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6%;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413%;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7.05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59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59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66,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6%;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66,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6%;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559,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马炜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