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之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钟永元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未发现钟永元先生存在 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对钟永元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提名和聘任钟永元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的总经理人选。 2023 年 6 月 28 日 (此页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许 明 陈建华 李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