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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1-22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为满足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农牧”)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
   “公司”)拟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场”)和上
   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食品集团”)按持股比例共
   同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 2 亿元,其中上海梅林提供借款 8,200 万元,
   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 3%。

   益民食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农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下属企业,故本次借款行为属于关联交
   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梅林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为生猪养殖企业,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注册资
本10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上海梅林持股41%;上海农场持股39%;益民食品集团持
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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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光明农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光明农牧其他股东(益民食品集
团、上海农场)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上海梅林提供
借款8,200万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益民食品集团、上海农场均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子公司,其中益民食品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上
海梅林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已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按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审议了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益民食品集团、上海农场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子公司,其中益民食品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上海梅林向光明农牧提供财
务资助已构成关联交易。

    1、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216528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吴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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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295,4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
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明食品国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截止本公告日,益民食品集
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益民食品集团资产总额323.55亿元,负债总额180.7亿
元,净资产142.85亿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10.92亿元,净利润10.22亿元。
(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10月31日,益民食品集团资产总额321.78亿元,负债总额182.86亿
元,净资产138.92亿元;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232.21亿元,净利润1.22亿元。(数
据未经审计)。

    2、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096176

   成立时间:2009 年 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3 号 1103 室

   法定代表人:何为志

   注册资本:22,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农林牧
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企业管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
用农产品批发;牲畜销售;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
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牲畜饲养;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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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农场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农场资产总额 31.08 亿元,负债总额 18.54 亿
元,净资产 12.54 亿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5.98 亿元,净利润-1.53 亿元。
(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10月31日,上海农场资产总额30.37亿元,负债总额17.96亿元,净资
产12.41亿元;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13.34亿元,净利润-0.13亿元。(数据未经审
计)

       三、被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7G27H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甲东部3层

    法定代表人:徐伟杰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41%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39%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2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
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动物无害化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限分支
机构经营),肥料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限
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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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明农牧总资产为29.22亿元,总负债为29.1亿元,净资
产为1203.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59%;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亿元,净利润为
-4.67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光明农牧总资产为31.43亿元,总负债为34.95亿元,净资
产为-3.5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11.21%;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为9.76亿元,净利润
为-3.64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了支持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在不影
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供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8,200万,上海农场向光明农
牧提供借款7,800万,益民食品集团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4,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
不包含本次交易在内,公司向光明农牧提供借款共计8,2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
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俊龙先生、沈步田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
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需要,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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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应进行回避。”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是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董事会就本次关联
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同意公司根据对光明农牧持股比例与光明农牧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该议案
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审计委员会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事项将有助于增强光明农牧资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
展能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10.6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6%(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14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
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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