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3-04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
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
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审计机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
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是公司
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
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过程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