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 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一贯的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延江、王桂华、王钊、杨庆英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