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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汽集团:上汽集团关于追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深化布局固态电池技术,提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汽集团”)新能源产品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嘉
兴创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颀”)与嘉
兴颀骏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颀骏一
号”)向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陶能源”)
追加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
 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
总公司”)监事张坚俊先生兼任清陶能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清陶能源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追加投资构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关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清陶能源各方股东相关批准文件,交易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清陶能源成立于 2016 年,专注于固态锂电池、陶瓷隔膜、锂电
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并已在固态电池核心材料、核心工艺、定制设
备方面实现了自主可控,是国内最早实现量产交付的固态电池企业之

                                      1
一。为加速布局固态电池技术,抢占新一轮技术发展制高点,公司分
别于 2020 年和 2022 年通过基金方式参与投资清陶能源,截至目前,
公司通过嘉兴颀骏一号及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嘉兴创荣”)累计对清陶能源投资约 2.835 亿元,间接持有
清陶能源约 4.20%股权。此外,公司还与清陶能源共同设立了固态电
池联合实验室,推动固态电池材料、电芯与系统的联合开发,加快推
进固态电池产品的量产装车。
    为深化布局固态电池技术,提升公司新能源产品的竞争力,公司
拟通过战略专项基金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设的
嘉兴创颀与新能源专项基金嘉兴颀骏一号向清陶能源追加投资不超
过 27 亿元;其中,嘉兴创颀出资不超过 19.7 亿元,嘉兴颀骏一号出
资不超过 7.3 亿元。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公司通过嘉兴创颀、嘉兴
颀骏一号及嘉兴创荣将间接持有清陶能源约 15.29%的股权。
    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汽总公司监事张坚俊先生兼任清陶能源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清陶能源构成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追加投资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以 7 票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为 2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97%,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未占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冯玉川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8,4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盛希路 3 号 1 号厂房 2 层
     经营范围:能源制造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技术
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锂离子电池纳米陶瓷隔膜材料、锂离子
电池、实验室用特种陶瓷材料和制品、仪器仪表、通用设备、五金交
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预计)
                             股份数额               股份数额
         股东方                          股比                   股比
                             (万股)               (万股)
冯玉川                        6,252.04    12.92%     6,252.04     11.41%
李峥                          6,062.58    12.53%     6,062.58     11.07%
上海峰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4,915.05    10.16%     4,915.05      8.98%
合伙)
嘉兴创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4,624.05      8.45%
(有限合伙)
重庆峰瑞卓越一期股权投资
                              3,835.00     7.92%     3,835.00      7.01%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策文                        3,789.11     7.83%     3,789.11      6.92%
杨帆                          2,841.84     5.87%     2,841.84      5.19%
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37.52     4.62%     2,237.52      4.09%
嘉兴颀骏一号股权投资合伙
                              1,943.06     4.02%     3,656.54      6.68%
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何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573.05     3.25%     1,573.05      2.87%
(有限合伙)
重庆雅思锐企业管理合伙企
                              1,348.83     2.79%     1,348.83      2.46%
业(有限合伙)
昆山清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214.88     2.51%     1,214.88      2.22%
(有限合伙)
宜春市安鹏创业股权投资中
                              1,124.13     2.32%     1,124.13      2.05%
心(有限合伙)
重庆勤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991.39     2.05%       991.39      1.81%
(有限合伙)
                                     3
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86.30     0.18%       86.30     0.16%

其他股东                    10,185.22    21.03%   10,185.23    18.63%
合计                        48,400.00   100.00%   54,737.54   100.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清陶能源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清陶能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94,277.7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93,406.53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4,929.59 万元,利
润总额为人民币-25,621.1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600.51 万元。
       根据清陶能源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清
陶能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04,327.1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97,620.04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578.95 万元,
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5,439.1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51.11 万元。
       三、本次追加投资的定价情况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主体嘉兴颀骏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创颀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增资所涉及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
第 04005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选用市
场法评估结论,清陶能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6.2
亿元。本次交易定价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以经评估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作为参考,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嘉兴创颀与嘉兴颀骏一号(以下合称“增资方”)以
人民币 42.60 元/股的价格认购清陶能源新增股份 63,375,364 股,共
计不超过 27 亿元;其中,嘉兴创颀以 19.7 亿元认购清陶能源新增股
份 46,240,543 股,嘉兴颀骏一号以 7.3 亿元认购清陶能源新增股份
17,134,821 股。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 付款安排



                                    4
    增资方应于本次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先决条件均被满足或被增
资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支
付至清陶能源事先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 交割
    增资方支付完毕投资款之日,视为本次增资完成交割。交割原则
上不得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但由于不能归属于增资方的原因造成
的延后不受前述时间限制。
    (三) 过渡期安排
    自本次增资协议签署日起至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清陶能源及各方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次增资完成,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获取本次增资所需的所有政府批准、同意、许可、登记和备案。清陶
能源现有业务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作为持续经营的业务进行。未经增
资方书面同意,清陶能源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任何股权的发行、
回购、变更、转让或其他处置;(2)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
(3)从事任何股权或资产的收购、合并、兼并、合资或其他类似的交
易;(4)出售、租赁、转让或处置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5)任何可
能导致上述情形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
    (四) 违约责任
    如果本次增资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协
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
    (五)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次增资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
议的解决应适用并遵守中国法律。任何因协议引起或与协议有关的争
议均应通过友好磋商加以解决。如果就争议无法达成任何解决方案
的,应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届时有效的
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六) 生效
    本次增资协议自交易各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终止和解除
    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本次增资协议可以被解除:
                                5
    (1) 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协议;
    (2) 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各方无法履行协议或实现协
议的目的;
    (3) 任一方严重违反其在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的任何声明、保
证,或声明、保证失实并在收到守约方的书面补救通知后一个月内未
能予以充分补救,则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
    (4)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增资仍未完成交割的,任一方
均可以发出书面通知单方终止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固态电池技术是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本次追加投资清陶
能源有利于公司深化布局固态电池技术,抢占新一轮技术发展制高
点,提升公司新能源产品竞争力。后续基于公司和清陶能源在技术能
力及产业链方面的互补优势,双方还将成立合资公司深化战略合作,
加速新一代固态电池在新能源车型上的量产落地。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以 7 票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1、公司追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是
基于创新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产品竞争力,对公司新能
源业务和创新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方案遵循公平性和市场化
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3、同意《关于追
加投资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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