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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对外担保补充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9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92),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
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15,000.00万元人民币。现对上述公告
相关担保情况补充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截止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874.00万元,实际
担保余额为98,6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80%。
2022年年末,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担保9.82亿元,目前较去年年末无较大变化。
    二、被担保人的反担保能力
    为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公司要求永鼎集团提供反担保,苏州鼎欣房地
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向公司出具了
《反担保函》,愿意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一)鼎欣房产的资产状况和信用情况
    1、鼎欣房产资产状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鼎欣房产资产总额为13,672.34万元,负债总额为1,036.37
万元,资产净额为12,635.97万元。
    根据鼎欣房产于2023年11月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之权属完整性的说明》:“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对本公司项下全部资产拥
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形。”
    2、鼎欣房产的信用情况


                                      1
    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
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鼎欣房产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鼎欣房产信用情
况良好,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类贷款情形。

    (二)莫林弟拥有主要资产情况

    莫林弟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永鼎集团89.725%的股权、直接持有的永鼎股份股权(
按照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每股5.79元计算市场价值为295.90万元)。

    1、永鼎集团拥有的资产情况

    (1)永鼎集团持有的未上市公司股权

    根据永鼎集团提供的资料,其直接或间接控制除永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主要企业为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融达”)、鼎欣房产、苏州高新
区鼎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农村”)、东吴发展投资(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发展”)、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通信”
)、长江电力(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在内的多家企业股权权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除永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归
属于永鼎集团的账面净资产份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持股                                                          归属于永鼎集团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净资产
           比例                                                            净资产份额
 广融达    30%                   融资租赁业务                51,710.46        15,513.14
鼎丰农村   20%      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21,474.71         4,294.94
东吴发展   100%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2,592.04         2,592.04
                  移动通信直放站、移动通信基站、无线接入设
永鼎通信   91%                                                  258.86           235.56
                      备、室内分布设计、生产和技术服务
长江电力   100%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及元器件销售         179.49           179.49
                          合计                               76,215.56        22,815.17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3年6月30日,永鼎集团持有的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净资产份额
约为22,815.17万元。

    (2)永鼎集团持有的永鼎股份股权


                                             2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永鼎集团持有永鼎股份382,618,695股股份。根据永鼎股
份于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每股5.79元计算,永鼎集团所持永鼎股份股票的市场价值
约为221,536.22万元,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5,800.00万股,扣除质押后的股票市
场价值为72,154.22万元。

    (3)永鼎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

    永鼎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两处房产:上海房产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共和路
,总面积1,443平方米,尚未抵押,从公开信息无法查询相似地产价格,周边住宅价
格约7-8万元,参照住宅价格的50%预估该商业房产价值约5,000万元;苏州市房产位
于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总面积359平方米,银行估价1,500万元,获得抵押贷款865万
元。上述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6,500万元,扣除抵押后的市场价值约为5,635万元。

    2、莫林弟的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
息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莫林弟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莫林弟信用情况
良好,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类贷款情形。

    综上,本次反担保方鼎欣房产及莫林弟合计持有的部分主要资产价值约为
238,008.28万元,扣除抵押及质押后的主要资产价值为103,199.16万元。公司本次为
永鼎集团提供担保系借新还旧。本着互利互往的原则,公司与永鼎集团进行银行融资
互保,公司对永鼎集团实际担保金额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反担保方合计持有的
主要资产价值能够足额覆盖反担保金额,鼎欣房产与莫林弟具备与担保金额相匹配的
反担保能力。

    三、对外担保相关风险提示及后续风险防范措施
    (一)相关风险提示

    截止2023年12月12日,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874.00万元,实际
担保余额为98,664.00万元,与2022年12月31日比未发生较大变化,被担保人控股股
东永鼎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向公司提供了
反担保。按照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计算的本次反担保方鼎欣房产及莫林弟合计持有
的部分主要资产价值能够足额覆盖反担保金额,覆盖率约为104.6%,略高于反担保金
                                       3
额。若后续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控股股东无法按时偿还相应借款且反担保方提供的资
产无法覆盖担保金额时,公司存在被银行要求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永鼎集团经营情况稳定,信用情况良好,历史上负
债均及时清偿完毕,不存在违约情形,且反担保方已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二)后续风险防范措施
    1、永鼎集团拟采取措施降低负债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诸如处
置资产、改善经营等各项措施,逐步降低自身负债,减少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被担
保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债务逾期、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还
款能力情形的,董事会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提供担保的债
务到期后,公司及时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
履行偿债义务,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
财产保全、责令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出具《承诺函
》:“鉴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上市公司”)于2023
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作为永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承诺,未来由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不超
过9.82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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