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股份: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 2023 年半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169,294.82 万元。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
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经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该准则解释规
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公司基于此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李小健、赵嵩正、郭世辉、杨为乔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