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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8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
                   至 2023 年 9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
  1                                                    √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
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
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3/8/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30 日北京时间 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
日不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19: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
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
 1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