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3-06-2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
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在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
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35 万元人民币(含税)
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
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
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
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
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
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
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
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