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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独立董事意见2023-10-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洪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同意提名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杨文浩




        曾亚敏                            尤德卫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