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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3-075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改。主要修改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第一章总则
    1.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定义。
    2.明确独立董事兼职要求。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二、关于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从任职、持股、重大业
务往来等方面细化独立性的判断标准,扩大了主要社会关系的范
围。
    三、关于第三章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1.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增加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
关系等情形的人员。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2.细化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股东大会选举前证券交易所
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慎判断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
有权提出异议。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交股东
大会选举。
    3.明确独立董事解聘要求。对不符合一般董事的任职条件或
者独立性要求的独立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主
动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解聘。
    四、关于第四章独立董事的职权与职责
    1.明确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及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独立董事应
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2.明确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定了需
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
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职情况。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提交
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进行公开披露。
    3.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时间,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五、关于第五章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1.明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
料和信息,并应当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2.明确公司董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