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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珠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3-03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股份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占塔城国际持有公
司股份的 13.62%。
     目前处置拍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
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
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 年 9 月 28 日 , 公 司 经 塔 城 国 际 告 知 并 在 阿 里 资 产  司 法
(https://sf-item.taobao.com/)核实,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京 02 执恢
101 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户名: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标的物: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20,000,000
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股票总股本的 2.1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信息
    (一)拍卖标的物: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股票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2000 万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调查表)
    评估价:29580 万元
    起拍价:23664 万元,保证金:2500 万元,增价幅度:110 万元。
    特别说明:
    1.法院按照股票市场价值即上拍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每股 14.79 元
为本次拍卖评估价,乘以 80%作为起拍价。
    2. 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
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
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
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
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
院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
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须在竞买开拍前 5 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
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
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 5 个工
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自 上拍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 时——11 时、下午 2 时—
—3 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243,苏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
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
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
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
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买受人负担的转移登记有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
缴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5 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法院工作人员不参加竞拍的请关
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
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
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
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
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 2023 年 11 月 6 日 17 时前缴纳,通过以下指定银行
账户付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2023)京 02 执恢 101 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0200059338027235529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 )”为英文半角小括号。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
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
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
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
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
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
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有关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二、本次司法处置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京 02 执恢 101 号】,处
置拍卖塔城国际持有的上述公司流通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842,552 股无限售流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6%。本次将被处置拍卖的股份为塔城国际持有的公
司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
    2、目前股票处置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
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
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票处置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若本次股票处置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