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相关安排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情况及 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冀川、陈琪、张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