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股东参与公司以下属公 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华夏 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股东参与公司以 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核查,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审议要求,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 对本议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谢冀川、陈琪、张奇峰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