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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
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本部(海淀区紫竹院路 32
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 人,实到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阎广兴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
阎广兴先生、邹艳环女士、赵超先生、曹奇志先生、闫哲先生、王婕女士为北京
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
程丽女士、卢闯先生、赵子忠先生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
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即将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
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
拟定为每人 10 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程丽、卢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
案》
    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临
2023-014)。
    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
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重点事
项清单>的议案》
    同意制定《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重点事项清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隆瑞三优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交集团”)共同对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瑞三
优”)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北巴传媒拟以货币资产出资 7,432.72 万元,公交
集团拟以其持有的新能源客车电池数据资产 10 年期独家使用权出资 3,582.42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隆瑞三优的持股比例由 40%变更为 51%,公交集团持
有隆瑞三优 13.02%股权。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
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015)。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
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00 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临 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附件:
                北巴传媒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阎广兴,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
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料供应分公司经理兼北京圣洁明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邹艳环,女,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经理、财务副总
监;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北京巴士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超,男,198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北京
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战略和改革发展部(法务部)副经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副经理;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
心经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奇志,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
任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公共交
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闫哲,男,1984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中级
审计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北京公交
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婕,女,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
曾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巴
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程丽,女,1960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律师。现任北京市通
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健麾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闯,男,1980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专业。2007
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
任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影
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子忠,男,1972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传播学博士。现任中国传媒大
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