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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5-05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计

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韩超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

生,副总经理覃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7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0.21%;曾

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卢晓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韩超先生、覃震先


                                    1
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监高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

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王彬           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100-200万元
     2        曾佳     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00-200万元
     3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                   15-25万元
     4        韩超                  监事                     50-100万元
     5       吴志标               副总经理                    50-60万元
     6        覃震                副总经理                    50-60万元
     7        周勇               财务副总监                   50-60万元
          合计                                              415-705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

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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