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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3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条件,具备履行相

应职责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聘任曾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王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曾佳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覃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帅国强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




                                         独立董事:徐向春、张鹏、沈烈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