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 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江苏阿福科技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鳖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价格以审计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转让江苏 阿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壁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