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公司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
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
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
售数量合计为 72.765 万股。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
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展
览”)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商城展览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提高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1
对公司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商城展览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述忠 洪剑峭 罗金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