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通威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2号《关于
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大成基金等16家机
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692,5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
股。截至2020年11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8,339.00万元,扣除保荐
承销费用人民币3,985.05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94,353.95万元,业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0
日出具川华信验(2020)第008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用等合计186.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94,167.57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2月8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发行的213,692,500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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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12月8日,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
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
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
府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3年12月18日,募集资金存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88083600003592 15,514.69
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431020100101457094 26,743.23
司成都分行
通威太阳能(眉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511511330013000891935 22.14
有限公司 司四川省分行
通威太阳能(金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 22900101040046721 2.60
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
合计 42,282.65
注:账户余额竖向求和差异 0.01 万元系四舍五入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8日,本次所涉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总体募集资金使用
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98,339.00
减:保荐承销费用 3,985.05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594,353.95
减:其他发行费用 56.37
减:中介机构费 5.00
减: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银行手续费 125.01
募集资金净额 594,167.57
减:置换前期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8,638.67
(眉山二期)项目投资款
2
减:置换前期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
7,257.24
项目(金堂一期)项目投资款
减: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眉山二
165,274.51
期)项目投资款
减: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金
197,384.32
堂一期)项目投资款
减: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74,150.82
减:其他发行费用 16.75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37.4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2,282.65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竖向求和差异 0.01 万元系四舍五入万元所致。
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银行存款 节余募
承诺投资项目 发行费用
诺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利息收入 集资金
年产 7.5GW 高效晶硅
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 200,000.00 173,913.18 - 678.55 26,765.37
目(眉山二期)
年产 7.5GW 高效晶硅
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 220,000.00 204,641.56 - 158.85 15,517.29
厂项目(金堂一期)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78,339.00 174,150.82 4,188.18 - -
合计 598,339.00 552,705.56 4,188.18 837.40 42,282.65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174,150.82 万元,
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78,339.00 万元存在差异-4,188.18 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后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减少所致。
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待支付验收款及质保金尾款合计 13,422.91 万元,其中“眉山
二期项目”待支付验收款及质保金尾款 3,973.63 万元,“金堂一期项目”待支付验收款及质
保金尾款 9,449.28 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
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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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部分项目设备通过提高国产化比率降低成本,同时部分项目基础设
施(如仓库、食堂、绿化等)与前期项目共用,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
3、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合理存放和安排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支付周期较长的待支付验收款及质保金
13,422.91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支付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节余募集资金 42,282.65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
付。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
之终止。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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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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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普海 蒲 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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