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12-0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士兰微
股票代码:6004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士兰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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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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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士兰微、上市公司、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48,000,000 股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低于 5%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定对象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准则 15 号 指
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
A股 指
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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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9-26 至 2024-09-25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通讯方式 010-68576699-2203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668%
2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853%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26%
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97%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7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48%
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4182%
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182%
1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0.5065%
1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0.5065%
1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5065%
13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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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4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0.1013%
15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0.1013%
16 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13%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者地区的居留权
楼宇光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张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裁
杨鲁闽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王文莉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林桂凤 女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会主席
李国华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徐阳华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
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除士兰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HK) 7.53%
华虹半导体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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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 11.93%
国科微 7.72%
北斗星通 7.12%
国微控股 9.23%
赛微电子 10.15%
景嘉微 6.10%
安路科技 8.32%
国芯科技 5.10%
长川科技 5.05%
北方华创 5.97%
中微公司 13.15%
长电科技 13.24%
安集科技 5.05%
华大九天 8.88%
芯原股份 6.95%
德邦科技 18.65%
江波龙 6.23%
沪硅产业 20.64%
拓荆科技 19.86%
泰凌微 8.95%
中巨芯 26.40%
盛科通信 19.60%
燕东微 9.42%
中电港 10.63%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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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士兰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2 号),士兰微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416,071,845 股增加至 1,664,071,845 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 5.82%被动稀释至发行后的 4.95%,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士兰
微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
增加或减少其在士兰微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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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16,071,8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
公司 82,35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82%,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64,071,8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 82,35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95%,持股比例低于 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为 4.95%,不再为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
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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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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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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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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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楼宇光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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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士兰微 股票代码 600460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718 室
增加□
拥 有权 益的 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比例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 否为 上市 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的第一大股东 的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赠与□
其他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披 露前 拥有 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的 股份 数量 及占 持股数量:82,350,000 股
上 市公 司已 发行 持股比例:5.82%
股份的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0 股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变动比例:0.87%
拥 有权 益的 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82,350,0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5%
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 上市 公司 中拥
方式:因士兰微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000,000 股,上市公司总
有 权益 的股 份变
股本由 1,416,071,845 股增加至 1,664,071,8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发
动的时间及方式
行前的 5.82%被动稀释至发行后的 4.95%,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是□
是 否已 充分 披露
否□
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个 月内 变动 其持 否
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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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否 在二 级市 场买
否
卖 该上 市公 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股 东或 者实
际 控制 人减 持是 是□
否 存在 侵害 上市 否□
公 司和 股东 权益 不适用
的问题
控 股股 东或 者实
际 控制 人减 持时
是 否存 在未 清偿
是□
其对公司的负债,
否□
未 解除 公司 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 者损 害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本 次权 益变 动是
否□
否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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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楼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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