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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转债代码:110077        转债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2587 号)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洪城环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0,000 万元,票

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0.8%、第

五年 1.5%、第六年 2.0%,存续期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 号文同意,公司

本次发行的 1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

“110077”。

   “洪城转债”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

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9 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 7.13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6.2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的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中约定: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8.07 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可能触发“洪城转

债”的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

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是否赎回“洪城转债”,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