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56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7,918,725 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559,726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 893,999,994.3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6-00005 号”《验资报告》。江西 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66,407,325.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1,8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800 万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6-000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 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4,42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9,400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入金额 1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91,866,000.00 82,000,000.00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 2 152,131,200.00 133,000,000.00 一期工程项目 3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128,359,800.00 86,000,000.00 4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96,092,900.00 87,000,000.00 5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39,316,700.00 35,000,000.00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 6 37,923,100.00 33,000,000.00 理项目 7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41,484,900.00 33,000,000.00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 8 29,992,700.00 26,000,000.00 工程项目 9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21,920,700.00 111,000,000.00 10 偿还银行借款 268,000,000.00 268,000,000.00 合计 1,007,088,000.00 894,000,000.00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时间 入金额 1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4,100,971.48 2018.7.12-2019.11.25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 2 77,955,010.37 2018.7.12-2019.11.25 一期工程项目 3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78,697,607.01 2018.7.12-2019.11.25 4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29,780,168.66 2018.7.12-2019.11.25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 5 6,101,544.91 2018.7.12-2019.11.25 理项目 6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5,201,453.16 2018.7.12-2019.11.25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 7 12,430,782.04 2018.7.12-2019.11.25 工程项目 8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6,815,437.45 2018.7.12-2019.11.25 合计 231,082,975.0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江西洪城水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 信专审字[2019]第 6-00042 号)。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 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 决定对其进行终止,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 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募 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万元) 资金(万元)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 原项目 漳浦县前亭镇 9,609.29 8,700.00 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业环保有限公司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进贤县 5,805.86 5,000.00 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新项目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浮梁县现场中 5,119.72 3,700.00 及提标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心城区 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用途 江西洪城环境 招商银行股份有 用于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 791900059810107 31,811,691.0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 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 工程项目、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 江西洪城水业 江西银行南昌八 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 791913583300039 96,256,325.48 环保有限公司 一支行 项目、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 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进贤县生活 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 目、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 标改造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九江市蓝天碧 中国进出口银行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 水环保有限公 2230000100000181743 0.01 江西省分行 扩容工程项目 司 九江市八里湖 中国进出口银行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跤 洪城水业环保 2230000100000181867 86,288.53 江西省分行 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景德镇洪城环 江西银行南昌八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791914453800066 2,084.69 保有限公司 一支行 厂 PPP 项目 合 计 128,156,389.74 (二)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人民币 18 亿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1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457,763,800.00 350,000,000.00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 2 181,507,600.00 128,000,000.00 改造工程 3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16,004,000.00 88,000,000.00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4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102,091,500.00 60,000,000.00 5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65,061,700.00 50,000,000.00 6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62,758,400.00 46,000,000.00 7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147,866,500.00 128,000,000.00 8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89,000,000.00 79,000,000.00 9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100,002,700.00 88,000,000.00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 10 41,148,100.00 26,000,000.00 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1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89,278,900.00 69,000,000.00 12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176,479,600.00 150,000,000.00 13 补充流动资金 538,000,000.00 538,000,000.00 合计 2,166,962,800.00 1,800,000,000.00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 体情况: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时间 入金额 1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67,461,992.66 2020.1.22-2020.12.8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 2 65,588,018.79 2020.1.22-2020.12.8 改造工程 3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9,427,000.41 2020.1.22-2020.12.8 4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8,428,387.48 2020.1.22-2020.12.8 5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8,607,616.74 2020.1.22-2020.12.8 6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4,085,327.58 2020.5.25-2020.12.8 7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8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375.00 2020.5.25-2020.12.8 9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16,957,869.84 2020.5.25-2020.12.8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 10 9,834,406.88 2020.5.25-2020.12.8 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1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15,218,479.17 2020.5.25-2020.12.8 12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39,609,496.73 2020.5.25-2020.12.8 合计 265,218,971.28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 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用途 江西洪城环 中信银行股份有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境股份有限 8115701013600258122 67,269,404.63 限公司南昌分行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工程、上高县城市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赣 江西洪城水 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 业环保有限 9550880223093500122 352,620,937.41 工程、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 限公司南昌分行 公司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广昌县污 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 改造工程、崇仁县生活污水处 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 江西洪城水 九江银行股份有 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 业环保有限 限公司洪都大道 787049000000011647 45,841,192.92 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南 公司 支行 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 程 江西洪城水 中国民生银行股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 业环保有限 份有限公司南昌 632512185 17,868,659.82 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公司 分行 江西洪城水 招商银行股份有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 业环保有限 791904723610711 37,632,220.39 限公司南昌分行 (提标扩容)工程 公司 樟树市椿潭 广发银行股份有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 环保有限公 9550880223890200179 20,068,783.97 限公司南昌分行 建工程 司 合 计 541,301,199.1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 2023 年 6 月 20 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 2023 年 6 月 20 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2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补流金额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 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本数)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 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同时,公司对该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