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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投资建设3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5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投资建设3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投资简要内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
      能”、“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设国联”)拟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投资开发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整体容量
      可达800MW。中设国联拟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鑫新能源 ”)92.42%股权,并通过华鑫新能源2个全资项目
      公司实施第一期约300MW光伏电站的具体投资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山东肥
      城市石横镇200MW农光互补项目、肥城市王瓜店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

   增资及投资建设金额: 中设国联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已设项目投资平台华鑫新
      能源,华鑫新能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1亿元,其中:中设国联增资
      28,650万元,占比92.42%。
      300MW 光伏电站项目合计总投资约 14.21 亿元,其中 20%部分拟由华鑫新能
      源出资至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相关程序:本次对外增资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已
      按照国资管理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出资
        及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项目建设还需取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关于土地、水利、文物、军事设
                                    1 / 12
         施等支持性意见,并取得电网企业接入意见和山东省项目指标。能否如期
         获得全部项目建设指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光伏组件是对本项目收益影响较大的敏感指标,光伏组件价格波动将直接
         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4、本次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建设进程等情况进一步调
         整,可能存在建设工期延长等风险。另外,项目收益水平还将受到原材料
         价格、融资成本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本项目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预期可产生积极影响。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抢抓市场机遇,快速拓展公司清
洁能源业务,大力开展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设
国联拟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横特钢”)及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鑫永鑫”)合作,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投资开发集中
式地面光伏项目,整体容量可达800MW。首期拟开展建设山东肥城市石横镇200M
W农光互补项目和肥城市王瓜店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项目合作方石横特钢与
济宁鑫永鑫已设立平台公司华鑫新能源,平台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石横镇、王瓜店镇
已分别设立项目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中设国联拟增资获取华鑫新能源92.42%股
权,再通过项目公司实施光伏电站的具体建设。
     平台公司华鑫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510           51     货币

 2     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490            49     货币
       合计                                      1,000        100

     中设国联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合作方已设项目投资平台华鑫新能源,华鑫新能源
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1亿元,增资价格1元/注册资本金。其中原股东石横
特钢原持有注册资本510万元,现追加认缴至1,860万元;原股东济宁鑫永鑫保持原

                                    2 / 12
490万元注册资本不变;中设国联新认缴注册资本28,650万元。待取得项目指标、
正式开工建设前,各方进行实缴出资。

    各方完成增资后,平台公司股权比例及对应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8,650               92.42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1,860                    6
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490                1.58
                 合计                                31,000                 100

    华鑫新能源作为平台公司,将投资建设山东肥城市石横镇 200MW 农光互补项
目和肥城市王瓜店镇 100MW 农光互补项目。
    肥城市石横镇 200MW 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总投资额不超
过 94,496.67 万元人民币。拟利用石横镇北部共计约 5,500 亩土地建设 200MW 平价
上网项目,并配置 80MW/160MWh 电化学储能系统。
    肥城市王瓜店镇 100MW 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总投资额
不超过 47,555.33 万元人民币。拟利用王瓜店镇北部约 3,000 亩土地建设 100MW 平
价上网项目,并配置 40MW/80MWh 电化学储能系统。
    两个项目预计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前期开发工作并申报取得 2023 年集中式光伏
项目建设指标,预计于 2024 年底并网发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并投资建设 300MW 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增资并投资建设
光伏电站项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增资金额 28,650 万元,
300MW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额约 14.21 亿元,其中 20%部分拟由华鑫新能源出资至项
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本次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已按照国资管理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增资、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会导致资金占用或新增对外担保。

    二、交易对方情况
                                     3 / 12
   (一)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其控股股东为石横特钢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石横特钢是一家集焦化、炼铁、炼钢、轧钢、发电、机械制造、民间资
本、钢铁物流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以钢铁为主业,延伸至化工、金融等领
域,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多年跨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集团纳税500强之列,为
当地龙头支柱企业,纳税大户。公司已对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
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泰安肥城市石横镇
   法定代表人:张连航
   注册资金:16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石横特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其95.09%股权,香港永泰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其4.29%股权,自然人张伟持有其0.61%股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石横特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6月30日(万元)
    总资产                                                   2,606,494.91
    所有者权益                                               1,545,113.63
               项目                    2023年1-6月(万元)
    营业收入                                                 1,529,290.01
    净利润                                                       1,066.40


                                  4 / 12
    (二)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是一家以从事新能源项目开
发投资的企业,目前主要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持有项目总容量100MW以上。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潘立里
   注册资金: 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济宁高新区凯旋路杨家河科技创业园E区院内
   成立日期: 2018年6月7日

   经营范围: 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太阳能光伏材料的销售;光伏发电
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售电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济宁鑫永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6月30日(万元)
    总资产                                                       627.51
    所有者权益                                                   -24.38
               项目                     2023年1-6月(万元)
    营业收入                                                      31.38
    净利润                                                       -33.30


   上述交易各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通过增资获取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2.42%股权

    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一)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华鑫新能源为项目前期由合作方设立的平台公司,根据不同项目,平台公司在

                                  5 / 12
项目所在地将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
    公司名称: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平石路南首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洪来
    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5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
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
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
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
业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
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四、拟签订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协议主体

    甲方: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 增资方案

    1、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到 3.1 亿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2、甲方用现金 1,35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50 万元,乙方不认缴新增注册
                                    6 / 12
资本,丙方用现金 28,65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8,650 万元。

    公司增资扩股后,三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饿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8,650          现金        92.42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1,860           现金              6
济宁鑫永鑫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490           现金         1.58
                合计                         31,000                         100

    3、根据甲、乙、丙三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的出资时间执行。(各方在项目公司
(含关联子公司)正式取得光伏项目所有审批手续后,根据项目实际获批规模所需的
注册资本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获得审批手续 3 个月内完成各方对应出资,缴
纳的出资额付至项目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三) 公司增资后的经营范围
    1、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2、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四) 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执行董事
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五)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3)公司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2/3 以上的股东通过方
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范围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7 / 12
    2、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增资后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由丙方选派人员委派,通过股
东会选举产生。
   (2)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3)财务总监由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
    3、 监事会
    增资后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甲、乙、丙三方各委派 1 名,甲方委
派人员担任监事长,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

    (六) 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
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
约责任。如果出现各方违约的,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
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
损失。

    (七)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中设国联拟与石横特钢及济宁鑫永鑫合作,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开发投资集
中式地面光伏项目。首期拟开展建设山东肥城市石横镇 200MW、肥城市王瓜店镇 1
00MW 农光互补项目。项目前期由合作方石横特钢与鑫永鑫设立的平台公司华鑫新
能源在项目所在地石横镇、王瓜店镇分别设立项目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中设国联拟
增资获取华鑫新能源 92.42%股权,再通过项目公司实施光伏电站的具体建设。

    300MW 光伏电站项目分别由华鑫新能源下设的 2 个全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合
计总投资约 14.21 亿元,其中 20%部分拟由华鑫新能源出资至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金,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均发电量约 3
7,131 万千瓦时,年营业收入约 1.3 亿元,净利润约 3,390 万元,自有资金税后投资
内部收益率为 7.47%,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经营利润和投资回报。

   (一)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8 / 12
    1、肥城市石横镇200MW农光互补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石横镇北部共计约5,500亩土地,按农光互补模
式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容量200MW,并配置80MW/160MWh电
化学储能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项目投资金额:约94,496.67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 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石横镇保安村、对福山村、仁里村、赵庄
村、圣佛寺村、双泉峪村、八道岭村
    项目建设单位:肥城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对象及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作为清洁能源接入肥城电网
    项目投资方及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 20%计算,其余 80%投资通过银行
贷款获得。
    项目建设期:预计于2023年12月完成前期开发工作并申报取得2023年集中式光
伏项目建设指标,预计于2024年底并网发电。

    2、肥城市王瓜店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利用王瓜店镇共计约3,000亩土地,按农光互补模式
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容量100MW,并配置40MW/80MWh电化
学储能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项目投资金额:约47,555.33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 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垛子石村、罗家庄、条水涧、张家屋
村、西大封村、东大封村、黄叶村、姜家庄村、梁庄村
    项目建设单位:肥城国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对象及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作为清洁能源接入肥城电网
    项目投资方及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 20%计算,其余 80%投资通过银行
贷款获得。
    项目建设期:预计于2023年12月完成前期开发工作并申报取得2023年集中式光
伏项目建设指标,预计于2024年底并网发电。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实施,各省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

                                    9 / 12
发展,我国新能源市场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是我国传统能源大省,十三五以来,山东省大力支
持新能源发展,且得益于山东省丰富的太阳能、风力等自然资源及良好的消纳条
件,已成为新能源装机规模最大的省份,新能源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山东省可再
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到 2025 年,山东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90GW 以上,较 2020 年基本翻一番,其中,光伏要达到 57GW、风电 25GW、生物
质能 4GW、水电 4GW,根据 2020 年末山东 22.72GW 的光伏累计装机来看,十四
五光伏新增约 35GW。

    本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优越,光照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符合中设
国联所属产业及发展战略。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在工程实施、建成后运维方面有相
应的管控措施,在保证发电效率的同时保障整个系统的安全性。项目实施后,在提
供绿色能源的同时可促进节能减排,有助于改善当地环境,具有显著的环保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均发电量约 37,131 万千瓦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财务分析测算,合计总投资约 14.21 亿元,年营业收入约 1.3 亿元,净利润
约 3,390 万元,自有资金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7.47%,自有资金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14.81 年(不含建设期),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经营利润和投资回报。
    另外,公司拟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投资开发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整体容量可
达 800MW,将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首期拟开展建设山东肥城市石横镇 200MW、
肥城市王瓜店镇 100MW 农光互补项目,后续将持续进行开发拓展。

    (三)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两个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并取得肥城市发改委支持性意见,
还需取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关于土地、水利、文物、军事设施等支持性意见,并取
得电网企业接入意见和山东省项目指标。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鑫新能源92.42%的股权。本次光伏项目的
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发展绿色可再生能源战略,有助于国家减碳及实现碳中和目标,
保障企业绿色电力,符合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示范
效应,有利于公司继续开拓山东市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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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是我国传统能源大省,十三五以来,山东省大力支
持新能源发展,已成为新能源装机规模最大的省份,新能源市场潜力巨大。且本项
目所在地建设条件优越,光照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符合中设国联所属
产业及发展战略。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在工程实施、建成后运维方面有相应的管控
措施,在保证发电效率的同时保障整个系统的安全性。项目实施后,在提供绿色能
源的同时可促进节能减排,有助于改善当地环境,具有显著的环保效益。项目建成
投产后可实现年均发电量约37,131万千瓦时,年营业收入约1.3亿元,净利润约3,390
万元,自有资金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47%,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经营利
润和投资回报。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华鑫新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本次交易不
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符合公司既定
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投资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出资及
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项目建设还需取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关于土地、水利、文物、军事设施
等支持性意见,并取得电网企业接入意见和山东省项目指标。能否如期获得全部项
目建设指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3、针对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公司将与主要厂商加强沟
通,随时掌握组件的最新报价,并紧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时间,保证项目主要设备
可以取得低位的采购价格。
    4、本次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建设进程等情况进一步调整,
可能存在建设工期延长等风险。另外,项目收益水平还将受到原材料价格、融资成
本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本项目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预期可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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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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