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对外 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政府和湖北省黄石市 阳新县政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2.本次捐赠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3.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旭东 郑新业 方自维 王 楠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