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更名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在原委员会职责中增加提名管理

  职能。更名后,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并将原《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更名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对细

  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驰宏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
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及制定公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核。                                         案、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




                                              1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
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
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
                                             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 九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
                                             结构,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议;
权限: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选,并对该等候选人进行审查、提出建议;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四)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管理人员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案;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           (五)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六)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
度绩效考评;                                 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行监督;                                            (七)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八)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
                                             事人选须报经董事会同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
                      新增
                                             以委任;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人选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委任。



                                              2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
                                 划及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
                                 通过后方可实施;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方
                                 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
                                 序: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
                                 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收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新增            相关机构或人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征求
                                 候选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
                                 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前一至二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
                                 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的后
                                 续工作,并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

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