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2023-07-05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3—04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DR 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
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瑞士时间)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
期),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 可以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将导致公司 GDR 存托
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数量
根据 GDR 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 数量为 22,000,000 份,对应公司 A 股股票 2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即 4,025,970,368 股)的 5.5%。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 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
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起可以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
●根据 GDR 跨境转换安排,GDR 跨境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新发行 A 股股份或流
通 A 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一、 本次发行的 GDR 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
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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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及《方大
炭素关于发行 GDR 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
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的 22,000,000 份 GDR 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 分 公 司 完 成 登 记 存 管 , 持 有 人 为 公 司 GDR 存 托 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三)GDR 上市情况
公司发行的 22,000,000 份 GDR 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
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全称: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 Ltd.,GDR 上市
代码:FDCB。
二、本次 GDR 跨境转换安排及兑回限制情况
(一)GDR 跨境转换安排
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 GDR 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 GDR
与 A 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
已经完成跨境转换机构备案且可开展瑞士证券交易所跨境转换业务的跨境转换
机构共 5 家。
跨境转换包括将 A 股股票转换为 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 GDR 转换
为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跨境转换
专用证券账户办理因生成、兑回 GDR 引起的境内基础证券 A 股股票非交易过户。
境外市场投资者生成或兑回 GDR 的,中国结算对 GDR 的存托人和跨境转换机构发
送的指令进行匹配,匹配一致并确定相关基础证券 A 股股票足额后,于该交易日
日终办理相应境内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境内市场进行 A 股交易,并要
求存托人生成或兑回 GDR。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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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买入 A 股股票并交付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 GDR 并交付给投资人。
由此生成的 GDR 可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 GDR,存托人
将该等 GDR 代表的 A 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 A 股股票,将所得款项交付投资人。
(二)兑回限制情况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瑞士时间)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瑞士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本次
发行的 GDR 不得转换为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2
号),公司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 GDR 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即公司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将不超过 22,000,000 份,对应的 A 股股票数量上限为
220,000,000 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 GDR
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 数量为 22,000,000 份,对应公司 A 股股票
2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
三、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安排及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瑞士时间)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瑞士时间),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 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北京时间)起可以转换为
公司 A 股股票,将导致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
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数量根据 GDR 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
易。
在 GDR 存续期的数量上限范围内,跨境转换机构亦可以根据投资者指令通过
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从境内市场买入 A 股股票并指示存托人生成代表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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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 A 股股票的 GDR,生成 GDR 将导致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在公司 GDR 进行跨境转换的情况下,公司 GDR 数量不得超过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根据 GDR 跨境转换安排,GDR 跨境转换不会导致
公司新发行 A 股股份或流通 A 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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