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软件:中国软件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2023-06-10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意见


二、附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053 号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软件”)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国软件公司按照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

关规定编制的《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中国软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软件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

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软件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6 月 8 日




                                     2
本
   附
       件
           仅
               供
                   报
                       告
                           使
                               用
                                  ,
                                    其
                                        他
                                            引
                                                用
                                                    无
                                                        效
本
   附
       件
           仅
               供
                   报
                       告
                           使
                               用
                                  ,
                                    其
                                        他
                                            引
                                                用
                                                    无
                                                        效
本
   附
       件
           仅
               供
                   报
                       告
                           使
                               用
                                  ,
                                    其
                                        他
                                            引
                                                用
                                                    无
                                                        效
本
   附
       件
           仅
               供
                   报
                       告
                           使
                               用
                                  ,
                                    其
                                        他
                                            引
                                                用
                                                    无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