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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6 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0.00 万份;行权价格:3.14 元/份。
       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
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剩余预留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2 年 6 月 10 日          2022 年 12 月 2 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
       授予价格                   3.14 元/份                   3.14 元/份              3.14 元/份
       授予数量                 1,116.80 万份                  364.00 万份            236.00 万份
       授予人数                     50 人                        18 人                   20 人
    注:1、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以后,在办理权益登记之前,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取消向其授予的 18.00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50 人调整为 49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16.80 万份调整为 1,098.80 万份。
    2、2023 年 5 月 15 日剩余预留权益授出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份额全部授出,无剩
余权益。

     (三)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人,行权数量为 243.075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4 元/份,
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行权股
票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上市流通。
      本次行权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自
       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第一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届满。
             (二)行权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可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可行权条件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对应考核            (亿元)                   (亿元)                   (GW)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Am)            (An)    (Bm)           (Bn)     (Cm)        (Cn)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2 年
 2022 年       1.0            0.1      96.0        57.6          6.0        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091,309.44
             完成度                                      对应系数                   元;营业收入为 10,023,082,511.36 元;出货量为
             A≥Am                                       X=100%                     5.39GW。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公司层面当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