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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10-2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3-07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
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曙峰先生主持。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和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恒生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的议案》,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工作水平,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
   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相应制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
   法》”),以期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
   刘曙峰、韩歆毅、刘霄仑、周淳、范径武担任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主席由董事长刘曙峰担任。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董事会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近年来完善制度建设的进展,部分原有制度已
经不适应公司当下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
则的修订情况以及健全公司治理的需要,董事会决定:
    1.废止《恒生电子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13 年)》。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继续
负责审批对预算的制定和调整,相关具体程序在后续董事会制度修订中予以完善。
    2.废止《恒生电子子公司管理办法(2007 年)》。涉及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
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其他与上市公
司利益相关的事项,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审批,相关具体程序
在后续董事会制度修订中予以完善。
    3.废止《恒生电子资金运营管理办法(2007 年)》和《恒生电子理财资金运
营管理考核办法(2007 年)》。理财资金投资的品种、范围以及自有资金的投资继
续按照现有程序报战略投资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同时后续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相应权
责分配。
    公司将继续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制定的其他制度进行梳理,不断健全制度体
系,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