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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6-08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77,725,221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
                   其他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88,545,105       2.28%
                   回购专户                                  88,545,105 股
用证券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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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减持期间                             因
                                 比例                                   区间     源
淮河能源(集团)                          竞价交易减持,                                  根据《回购
                 不 超 过 :     不 超                   2023/7/3~   按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回                            不 超 过 :                          回购股份   报告书》的
                 77,725,221 股   过:2%                  2024/1/2     价格
购专用证券账户                            77,725,221 股                                   约定及要求
              注: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的原因及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之
         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88,545,105 股变更为 10,819,884 股,持股比例
         将由 2.28%变更为 0.28%。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
         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
         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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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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