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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前,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集
         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2),计划在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
         价格减持不超过 77,725,221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 5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3%;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持有 88,492,905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7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
                   其他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88,545,105       2.28%
                   回购专户                                 88,545,105 股
用证券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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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
                  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减持比    减持期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例         间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股)       (元)
淮河能源(集团) 52,200    0.0013%   2023/7/3   集中竞价交   2.58 -2.58   134,676   88,492,905   2.2771%
股份有限公司回                        ~        易
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3/7/3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的原因及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之
         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88,545,105 股变更为 10,819,884 股,持股比例
         将由 2.28%变更为 0.28%。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
         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
         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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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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