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8
八届四次董事会文件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控股子公司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核,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事项,主要用于该
公司的建设经营,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满足不断
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拓宽市场发展空间夯实公司汽
车电子业务。
2、本次增资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0302 号)净资产 399,951,117.79
元为依据,经增资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以 1 元/1 元注册资本为本次增资价格。本
次增资定价机制符合规范,交易价格公允。
3、本次增资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八届四次董事会文件 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电
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