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俞洋先生、田明先生、胡之奎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俞洋先生、田明先生、胡之 奎先生勤勉务实,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