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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3-0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
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
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及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专人递
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 3 名)。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于 2024 年 1 月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
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局同意
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朱德贞女士和吴世农先
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京先生、薛祖云先生和
达正浩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
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和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达正浩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达正浩先生已作出书面承
诺,承诺将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
开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除外)经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
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因刘京先生系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根据相关规定,其连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不得超过 6 年,因此,刘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十一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任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届满。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离任,公司及公司董事局对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
生在任职期间内对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
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
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
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
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
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
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
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含税)为每人不高于人民
币 9 万元(含人民币 9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
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独立董事津贴,含税)为
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30 万元(含人民币 3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独立董事
(非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
告中披露。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公司
董事后,其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
算。
    四、因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及董事兼财务总监
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
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的父亲、叶舒先生的岳父)、曹晖先生、叶舒先
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人民币 4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
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
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
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
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
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
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
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
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
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
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
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77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曹德旺先生自 1999 年 8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
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
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
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福
建省慈善总会永远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现时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
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
曹德旺先生于 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于 1988 年 5 月
至 1994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1987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
经理。曹德旺先生于 1976 年至 1987 年 6 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
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314,828 股 A 股股票,
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
有本公司 390,578,816 股 A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德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德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2、曹晖先生,男,53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曹晖先生自 1998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
组织内担任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福建
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
会常务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慈善总会名
誉会长、民建福建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名誉主任及民建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
委员会名誉主任。曹晖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鸿侨
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及三锋控股管理有
限公司的董事,担任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
司、福建钜鸿百纳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福建易道大咖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曹晖先生于 2001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福耀北美
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 2001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后已注销)的总
经理,于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于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于 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 1989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曹晖先生于
2005 年 12 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 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
格。曹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
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其妹夫。曹晖先生通过实
益拥有本公司股东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从而持有本公司 12,086,605
股 A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
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平台”查询,曹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叶舒先生,男,51 岁,澳大利亚国籍。叶舒先生自 2019 年 10 月至今
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
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 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 200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
自 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
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舒先生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于
1999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
夫。叶舒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舒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4、陈向明先生,男,53 岁,中国国籍。陈向明先生自 2003 年 2 月至今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
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于 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于 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及 200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 10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
陈向明先生于 1991 年 6 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于 1999 年 6 月
从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
一考试合格证书。陈向明先生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
格,并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
得高级经济师资格。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
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向
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朱德贞女士,女,65 岁,美国国籍。朱德贞女士自 2011 年 11 月至今
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 2016 年
7 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
时亦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股份代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于 2015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97)
的独立董事职务,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于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于 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财富里
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朱德贞女士于
1982 年 5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5 月从美国圣伊莉莎白
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2 年 6 月从
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13 年 9 月
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朱德贞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朱德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朱德贞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6、吴世农先生,男,67 岁,中国国籍。吴世农先生自 2005 年 12 月至今
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吴世农先生
亦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福
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88)及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担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65)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0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吴
世农先生于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
长。吴世农先生于 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于 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于 1991 年
5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厦门大学 MBA 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 1986 年 5 月从加
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1992 年 12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世农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世农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刘京先生,男,63 岁,中国国籍。刘京先生自 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现任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刘京先
生于 2001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公益时报》社社长,于 2007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京先生于 1985 年 7 月
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于 2000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管理学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于 200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
展研究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京先生与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
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京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
    2、薛祖云先生,男,60 岁,中国国籍。薛祖云先生现担任九牧王股份有
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
生于 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5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 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1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 2001 年 5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薛祖云先生于 1983 年 7 月毕业于大连
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
计学专业,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于 1999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
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薛祖云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薛祖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薛
祖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达正浩先生,男,44 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达正浩先生自 2019 年 4 月
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 200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
Executive Access Limited 董事。达正浩先生于 2002 年 6 月毕业于曼彻斯特
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商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达正浩先生与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
询,达正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达正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