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8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10-1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第 8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2〕1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 8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
合董事任职要求,因此,我们认为候选人刘学东具备公司
董事候选人资格,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学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该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筹措公司
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
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
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实
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徐莉萍、刘冬来、彭建刚、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