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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19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进门财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平台直播现场会议情况,公司股东可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访问
网址(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https://l.qsh1.cn/activity/4kqNXGl或深圳进
门财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ttps://s.comein.cn/A1vK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观
看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香樟街 8 号玫瑰园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9 日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新奥股份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听取《新奥股份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 1 项、第 2 项、第 4-7 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 1 项、第 3-6 项、第 8 项议案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3         新奥股份              2023/6/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8:30 至 11:00;14: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凌妍
    联系电话: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5395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座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新奥股份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新奥股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