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Zhong Wei Zheng Xin(Beijing) Asset Appraisal Co.,Ltd.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 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目录 目 录 声 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3 四、价值类型 ......................................................................................................................16 五、评估基准日 ..................................................................................................................14 六、评估依据 ......................................................................................................................14 七、评估方法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2 九、评估假设 ......................................................................................................................26 十、评估结论 ......................................................................................................................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1 附件目录 ......................................................................................................................................32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声明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 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 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摘要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 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拟转 让该公司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经济行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该公司股权。 四、评估目的:通过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确定该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本次拟转让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六、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 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57,381.76 万元,总负债 5,070.34 万元,净资产 52,311.41 万元。 七、价值类型: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八、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九、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各种 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整体 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需要,本次选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摘要 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4,939.84 24,939.84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32,441.92 32,440.00 -1.92 -0.01 3 长期应收款 31,141.52 31,141.52 0.00 0.00 4 固定资产 6.20 4.29 -1.92 -30.94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7.61 1,237.61 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58 56.58 0.00 0.00 7 资产总计 57,381.76 57,379.84 -1.92 0.00 8 流动负债 5,070.34 5,070.34 0.00 0.00 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0 负债合计 5,070.34 5,070.34 0.00 0.00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311.41 52,309.49 -1.92 0.00 十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从评估 基准日开始计算。即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9 日,该评估结论有效。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 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 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用 人概况 (一)委托人即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融资 租赁公司) 1、企业概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1 幢 607 室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08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54770F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发起设立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由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 司 和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两法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 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其中,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9,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认缴 10,200.00 万元,占注 册 资本的 51%。公司注册资本共分 5 期缴纳,各认缴情况如下: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第 1 期认缴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900.00 24.50%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5,000.00 25.00% 合计 9,900.00 49.50% 该期出资业经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高信财审验字(2014)第 097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第 2 期认缴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900.00 24.50% 该期出资业经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高信财审验字(2014)第 1045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第 3 期认缴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1,500.00 7.50% 该期出资业经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高信财审验字(2015)第 034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第 4 期认缴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1,500.00 7.50% 该期出资业经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高信财审验字(2015)第 0432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第 5 期认缴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2,200.00 11.00% 该期出资业经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高信财审验字(2015)第 071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增资 2016 年 8 月 15 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决议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9,800.00 74.50%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10,200.00 25.50% 合计 40,000.00 100.00%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3)股权转让 2021 年 1 月 11 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决议,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 74.5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29,800.00 74.50%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货币 10,200.00 25.50% 合计 40,000.00 100.00% 2023 年 4 月 4 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决议,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 74.50%的股份,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 25.5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近年资产、财务状况 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项目名称 日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57,381.76 56,885.42 59,699.02 70,912.24 负债总额 5,070.34 5,097.99 4,742.71 17,763.67 净资产 52,311.41 51,787.43 54,956.31 53,148.57 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652.85 1,347.88 2,254.70 6,854.18 营业成本 0.00 0.00 73.98 2,358.04 利润总额 450.26 -4,212.37 1,499.64 3,041.01 净利润 337.70 -3,168.88 1,122.11 3,041.01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3087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主要会计政策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 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 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 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0 年 5 9.50-11.88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 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被评估单位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被评估单位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 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被评估单位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 分进行分拆。 1、被评估单位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被评估单位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 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 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被评估单位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 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被评估单位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被评估单位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被评估单位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 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被评估单位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 采用被评估单位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被评估单位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被评估单位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 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 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被评估单位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 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 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被评估单位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 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被评估单位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 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 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 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 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 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被评估单位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 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被评估单位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被评估单位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被评估单位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 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被评估单位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 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被评估单位 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 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 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被评估单位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被评估单位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被评估单位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相关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评估单位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被评估单位分别下列情形对变 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被评估单位自租赁变更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 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售后租回交易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 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 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 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 并根据前述“2、被评估单位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 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 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五)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 1%、3%、 增值税 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6%、9%、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3%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1%、5% (六)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与委托人为同一单位。 (七)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按照本评 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 告使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二、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平董办纪[2023]39 号,2023 年 7 月 13 日印发),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马股份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的方案,收购价格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通过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确定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本次拟转让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后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了清查。本次评估是在该清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的。 本次评估范围是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 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57,381.76 万元,总负债 5,070.34 万元,净资产 52,311.41 万 元。本次评估是在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并经评估人员清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评估范围简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 目 A 1 流动资产 24,939.84 2 非流动资产 32,441.92 3 长期应收款 31,141.52 4 固定资产 6.20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7.61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58 7 资产总计 57,381.76 8 流动负债 5,070.34 9 非流动负债 0.00 10 负债合计 5,070.34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311.41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范围和对象一致,且已经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 确认,具体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三)评估范围中对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的法律权属、经济、物理状况 1、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62,043.30 元,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具体如下: 电子设备为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共计 14 项,在公司办公场所正 常使用中。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申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在手的 4 个融资租赁项目,与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为 68,076,536.63 元。 3、长期应收款 被评估单位申报长期应收款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在手融资租赁项目的长期应收 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为 311,415,242.20 元。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不存在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五)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30879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价值类型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评估基准日是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 确定的。 (三)选取评估基准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评估基准日为会计期末且接近经济行为 的实现日; (四)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或执行的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平董办纪[2023]39号,2023年7 月13日印发)。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 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08年10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8.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 9.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11.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12.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 号);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 会议通过);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91号公布);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 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 16. 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准则及规定。 (三)准则依据 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 号); (9)《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 协〔2020〕38号) 3、资产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四)权属依据 1、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部分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 (五)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说明; 4、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情况; 6、被评估单位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7、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8、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9、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 估时,资产评估师应当结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评估方法的应用 前提条件及可行的评估方法的优劣势、不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依法选 择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经采用定性或者定量分析方式形成评估结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选择和使用收益法时应当考虑的应用前提条件一般包括: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 以预期并用货币计量;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考虑的应用前提条件一般包 括:评估对象或者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相对活跃的交易;交易及交易标的的 必要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选择和使 用资产基础法时应当考虑的应用前提条件一般包括: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 处于继续使用状态;能够确认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具有可利用的财务及资产管理 数据;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辨认的“资产”;能够合理量化相关 资产及负债重置成本以及需要考虑的相关贬值。 (二)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经过对企业、市场及 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尚未完全公开,相关股权公平交 易价格较少,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因此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 识别,评估人员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 公司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企业,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来源比较稳定。相 关收益预期,期间费用等可以可靠获得,因此可以对被评估单位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的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银行存款是指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支行、恒 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 6 家银行,6 个银行账户;以及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 评估中在对企业各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各 个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 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后,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债权类资产的评估 应收款项为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是由各个银行承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的代垫诉讼费。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账簿和记账凭证,采用相关替代程序 进行核实;通过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判 断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本次评估以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评估值。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内容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系应收融资租赁款,将长 期应收款中一年内到期部分重分类调整得出。 评估人员在对账账、账表及清单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核实;并 结合审计调整分录确定该流动资产的合理性,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为被评估单位多缴纳的所得税。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等资料,通过查阅账簿和 记账凭证,调账分录,账面价值可以确认,评估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固定资产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 (1)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由于评估对象所处市场不够活跃,评估人员无法收集足够的交易案例,故无法采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另外评估对象不拥有独立获利能力,评估人员无法合理量化未来收益,也 无法预测相应风险,故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委估设备的状 况,本次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申报设备属于价值量较小的电子设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重置成本。基本公式为: 重置成本=购置价-可抵扣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网络或实体店询价,市场报价等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 ②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电子设备,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即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和已 使用年限判定成新率。设备经济寿命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数据确定。 年限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100% 6、长期应收款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应收款主要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 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评 估人员查验了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和原始入账凭证,核实了长期应收款核算的内容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长期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 以长期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7、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差异。 评估人员核实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和计算依据,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和账簿,了解了核算 的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等。经核实,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内容为应 收款计提减值损失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8、负债的评估 委估负债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 (1)应付款项的评估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 企业申报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公司应付员工社保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其他应付款为主要为应付往来单位的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应当缴纳的公积金,社保 费用,应付集团公司的综合服务费等。 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交税费的评估 应交税费主要是审计机构计提的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等。评估人员查阅了 有关的审计报告。经核实,应交税费的账面价值可以确认。予以确认上述应付款项均为评 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 法的总称。 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 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 路是以企业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 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其基准日的对外长期投资的权益 价值、以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来得到企业的价值,并由企业价 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1、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 和业务类型的不同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的长期投资,根据长期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评估方 法单独估算其价值; (3)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 的货币资金,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应收应付款项,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 性资产(负债),单独估算其价值; (4)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 务价值后,得到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2、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D 式中: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 I Ci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P i i 1 (1 r ) r (1 r ) n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评估对象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C i C1 C 2 式中: C1:基准日的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 C2: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D:评估对象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 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营运资本追加额 营运资本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 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 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 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 的即时支付。估算营运资本追加额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 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将 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wacc rd wd re we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D wd ( E D) We: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E we ( E D) re :股权期望报酬率,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期望报酬率re; re r f e (rm r f ) 式中: rf:无风险利率; rm:市场风险溢价; ε: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报酬率; βe: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D e u (1 (1 t ) ) E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3、收益年限的确定 (1)预测期的确定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已经正常运行,运营状况比较稳定,确定预测期为 2023 年~2027 年。 (2)收益期的确定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的品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在可预见的期限内可以保证公司的不 断发展,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中威正信接受评估委托后,立即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正式进入现场,开展 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则,对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一)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委估企业及其资产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向委托人了解是否存在委托人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人,并了解评估报告使用人及 其与委托人的关系; 2.了解与评估业务相关的经济行为,明确评估目的; 3.了解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性;了解 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股权状况等情况; 4.根据评估目的确定价值类型,并与委托人就具体价值类型含义达成一致; 5.按照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的原则,协助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 6.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并取得委托人的理解; 7.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 价,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编制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人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对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做出安排与 规划,并报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对委估资产清单、相关产权证明资料、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核实, 确定评估范围及对象; 1.现场调查人员组织、实施时间 (1) 组织评估人员检查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账务清查情况,核对债权债务并进行函 证,复核账面记录及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组织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参与存货盘点工作,检查各类存 货、固定资产的状况,收集存货市场价值资料、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资料、房屋建筑物建筑 材料及行政事业收费资料、土地基准地价及相关税费标准; (3) 检查复核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对相关文件资料及产权证明资料,并对资产清 查结果予以核实。 2.现场调查过程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及企业运营业务的特点,指导被评估企业清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查资产与收集资料,然后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核实,对产权予以关注,并对收集的资 料进行验证,具体步骤如下: (1)指导企业资产申报工作 评估人员进驻企业,指导企业在资产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清查 评估明细表”、“评估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逐一登记填 报;指导各资产申报企业对其历史经营情况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和分析和 对未来盈利作出初步预测,同时敦促企业按“评估资料清单”准备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2)审查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在查阅有关会计记录和反映评估对象状态、性能、经济技术指标及形成过程 等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查,使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 不重不漏、且资产数量及价值特征等相关信息在评估明细表中反映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企 业历史经营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主要是对实物资产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本次依据企业提供的房屋、构 筑物、机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评估明细表,对实物资产的数量、功能 特征、使用及运行状况、完好情况等进行逐一勘察核实,并形成详实的现场核实记录。 (4)产权核实 产权核实主要是对评估范围内的房屋、机器设备、土地以及重大债权债务权利状况的 核实,并根据清查核实结果,确认企业申报资产的权利主体是否明确、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资产权益的划分是否完整和清楚。 (5)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并结合会计师的审计结论,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填报内 容,使评估范围所涉及的各项资产账、证、表、实相符一致。 (6)调查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查询和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手段、经营管理能力、未 来发展规划、主导产品在行业和市场中的地位及其产销现状、企业持续经营的内外部条件 及其影响因素等。主要内容如下: ①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②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生产销售情况及其变化,分析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③了解企业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④了解企业主要的其他业务和产品构成,分析各业务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贡献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⑤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⑥收集了解企业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⑦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⑧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⑨收集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⑩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7)交换意见 将初步资产清查结论与委托人交换意见,进行适当的分析、修改,形成清查结论。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资 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资料,根 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来了解被评估 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将资产 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 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评估资料主要包括评估对象的产权依据和作价依据。产权依据采用由企业直接提供的 方式进行收集;作价依据本次采用由企业提供资产购建的原始成本资料和由评估人员查询 相关市场价格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集。 (五)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评估专业人员评定估算 (1)资产基础法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用各类资产适当的评估 方法,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 计算和判断,形成各类资产估算结果,从而确定成本途径估算结论。 (2)收益法评定估算 ①财务分析 分析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 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②经营分析 分析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 竞争优势等因素。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③盈利预测的复核 根据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结合 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④根据未来期间盈利预测复核结果,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考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等事项,确定收益途径估算结论。 2.综合分析确定初步评估结论 项目负责人对评估专业人员形成的估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重大问题报单位负责人 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并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意见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 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六)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对重大问题报单位负责人召集有关 人员讨论;并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在执行评定估算、综合分析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 评估报告,经内部审核后,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七)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在执行上述评估程序过程中及完成后,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 行整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及时归档。 九、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估 报告将无效。 (一) 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 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 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三)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 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出理智的判断。 (四)持续使用假设 基于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和备用)的事实,处于使用状态的流动 资产、固定资产等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在使用用途及方式继续 使用下去。 (五)特殊假设 1、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2、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3、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假设企业能够在未来经营期间以合理市场价格持续租赁生产场地及设备。 5、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 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 利率、汇率基本稳定。 7、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8、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其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 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目前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 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 9、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10、企业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发生重大的变化,仍将保持其近几年的变化趋 势,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1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以及本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原 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 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4,939.84 24,939.84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32,441.92 32,440.00 -1.92 -0.01 3 长期应收款 31,141.52 31,141.52 0.00 0.00 4 固定资产 6.20 4.29 -1.92 -30.94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7.61 1,237.61 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58 56.58 0.00 0.00 7 资产总计 57,381.76 57,379.84 -1.92 0.00 8 流动负债 5,070.34 5,070.34 0.00 0.00 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0 负债合计 5,070.34 5,070.34 0.00 0.00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311.41 52,309.49 -1.92 0.00 委估资产账面值为 57,381.76 万元,评估值总计 57,379.84 万元,评估减值 1.92 万元, 减值率 0.00%。主要为固定资产评估减值。 固定资产评估减值是由于被评估电子设备的重置价格降低而产生的减值; 负债账面值为 5,070.34 万元,评估值为 5,070.34 万元,无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52,311.41 万元,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评估减值 1.92 万元, 减值率 0.00%。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为 51,723.08 万元,较其账面值 52,311.41 万元,减值 588.33 万元,减值率 1.12%。 (三)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公允 市场价值分别为 52,309.49 万元和 51,723.08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 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586.41 万元,低的比例为 1.12%。 经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 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要业务来源为集团内部单位的融 资租赁,大部分资金已经投放,融租赁的名义利率低于评估机构依据上市公司数据测算的 折现率,因此收益法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全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的 现行市场价格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转让该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虽然该企业目前处于稳定运 营期,但被评估单位实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面向集团内部客户,目前受经济环境的 影响及未决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对未来的收益预测无法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不采 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我们认为该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特点判断,资产基础法 的结果更适于本评估项目,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值 为 52,309.49 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资产评估基准日2023 年6月30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被评估单位于 2023 年 5 月 8 日收到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豫 0421 民初 776 号),对被评估单位与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隆不 锈钢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原不锈钢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 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隆不锈钢公司)、董发有、李改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 决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租金、违约金、律师费,其他当事方对以上租金、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未来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审计机构依据相关会计政 策对该诉讼事项对应的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减值准备。 评估人员以核实后的减值准备确认该笔长期应收款的预计风险损失,因此出现减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被评估单位承诺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未披 露的贷款担保、重大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事项,也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正文 (三)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30879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重大期后事项 1、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依据委托人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人员现 场勘察情况,评估人员未发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有重大期后事项发生。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 应调整; 3、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借款已完成正常支付义务,未发生逾期情况。 4、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 严重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5、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处理原则如下: ①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②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质 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③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 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6、评估基准日期后发生重大事项,不得直接使用本评估报告。 (五)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六)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假设、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假设、 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七)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 响。 (八)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 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 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