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 2 议案一: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3 议案二: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24 议案四: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 33 议案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4 议案六: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6 1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二、审议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 赁公司)100%股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租赁公司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30879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融资租赁公司 所有者权益为 52,311.41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2,311.41 万元,评估价值 52,309.49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 3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 52,309.49 万元,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52,309.49 万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对方介绍 (一)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08 年 12 月 0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4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 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 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 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 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 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 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 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 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 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 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 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零售(限分支机构)。 2、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5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66,003.50 65.1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25,786.00 11.6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8,632.00 5.59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107,084.00 5.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 72,006.00 3.71 行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 53,542.00 2.7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3,534.00 2.75 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773.50 2.0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7,848.00 0.92 总计 1,943,209.00 100.00 3、关联方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 60.75%的股权,是本公司控股股 东。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22,915,557.07 万元,净资产 6,879,201.41 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15,381,757.18 万元,利润总额 639,032.23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572,805.19 万元,净资产 7,212,448.71 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4,007,128.66 万元,利润总额 206,083.95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1 幢 607 6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室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08 月 1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54770F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权结构 1.本次股权交易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融资租赁公司 100%股权。 2.本次股权交易后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7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30879 号《审计报告》,融资租赁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381.76 56,885.42 负债总额 5,070.34 5,097.99 所有者权益总额 52,311.41 51,787.43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52.85 1,347.88 利润总额 450.26 -4,212.37 净利润 337.70 -3,168.88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进行 评估,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值为 57,381.76 万元,评估值总计 57,379.84 万元, 评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负债账面值为 5,070.34 万元, 8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评估值为 5,070.34 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 产)为 52,311.41 万元,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评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4,939.84 24,939.84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32,441.92 32,440.00 -1.92 -0.01 3 长期应收款 31,141.52 31,141.52 0.00 0.00 4 固定资产 6.20 4.29 -1.92 -30.94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7.61 1,237.61 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58 56.58 0.00 0.00 7 资产总计 57,381.76 57,379.84 -1.92 0.00 8 流动负债 5,070.34 5,070.34 0.00 0.00 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0 负债合计 5,070.34 5,070.34 0.00 0.00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311.41 52,309.49 -1.92 0.00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为 52,311.41 万元,评估价 值 51,723.08 万元,评估价值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 减值 588.33 万元,减值率 1.12%。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的公允市场价值分别为 52,309.49 万元和 51,723.08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586.41 万元,低的比例为 1.12%。 经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 9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被评 估单位目前主要业务来源为集团内部单位的融资租赁,大部分资金 已经投放,融租赁的名义利率低于评估机构依据上市公司数据测算 的折现率,因此收益法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而资产基础法是从 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 全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具 有较高的可靠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转让该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虽然 该企业目前处于稳定运营期,但被评估单位实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主要面向集团内部客户,目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及未决诉讼带来 的不确定性,对未来的收益预测无法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不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我们认为该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单位自身 的特点判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更适于本评估项目,因此本次评估 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 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 (六)标的公司涉诉情况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收到河南省宝丰 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豫 0421 民初 776 号),对原告平煤 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旭原 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发有、李改先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 10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88,256,242.34 元、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判决书执行)、律 师费 90,000 元,其他当事方对以上租金、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未来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该诉讼事项对应的长期应收款计提了 减值准备。 四、股权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一)股权交易标的 股权交易标的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所持融资租赁公司 100% 股权。 (二)股权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融资租赁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52,309.49 万元。本次投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6831742526 受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 成协议如下: 11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转让方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 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 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 (三) 转让方将所拥有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52,309.49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评估基 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平煤神马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行的章程、协议 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 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让后 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 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 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 担义务。 (八) 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12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一是可以发挥融资租赁公司所在地上海国际金 融中心的优势地位,为公司提供产业服务相匹配的金融工具,能促 进公司充分实现产融协同发展;二是以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平台, 收集市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优质资金信息,为公司内部单位提供多 元化、切实有效的资金解决方案,积极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开拓 可长期使用的大额低成本资金筹措渠道,扩展中长期资金筹措渠 道;三是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内外部融资租赁服务,可以为公司 降低融资成本及增加收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 益,交易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融资租赁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 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 管控,督促融资租赁公司规范、高质量经营发展,确保投资资金的 安全和收益,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遂平公司 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 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给本公 司关联方投资运营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 变动,遂平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关联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286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遂平公司所有 者权益 20,634.17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5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遂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1,898.72 14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万元,与账面值 20,634.17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1,264.55 万元,增 值率 6.13%。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运营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5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遂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 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21,898.72 万 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中段 21 号院主楼 204 室 法定代表人:江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15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成立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H055G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 总计 10,000 100 (三)关联方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63,653.04 万元,净资产 6,544.1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4,418.44 万元,利润总额-919.14 万元(经 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5,571.86 万元,净资产 4,974.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66,985.12 万元,利润总额-1,569.51 16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齐辉 认缴出资额: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 19,000 万元已工商登记, 17,326 万元还未工商登记;已实缴 24,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8MA47XA9A7F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聚酰胺薄膜、扎带等塑胶制品;轻工纺织、聚氨酯制 品、箱包、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热塑性树脂等其他工程塑料 和改性工程塑料;相关配件配饰(含五金制品);及相关货物进出口 贸易(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 (三)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遂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17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万元) (%) (万元)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6,326 100 24,000 100 合计 36,326 100 24,000 100 2、本次交易后遂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 36,326 100 24,000 100 有限公司 合计 36,326 100 24,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286 号《审计报告》,遂平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297.89 55,051.00 负债总额 37,663.72 33,888.52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634.17 21,162.47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958.42 17,486.96 利润总额 -529.01 -1,343.13 净利润 -528.30 -1,343.13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遂平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18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资 产 总 额 58,297.89 万 元 , 负 债 37,663.72 万 元 , 净 资 产 20,634.17 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 58,869.99 万元,负债 36,971.27 万元,净资产 21,898.72 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增值 572.10 万元、总资产增值率 0.98%,负债减值 692.45 万元、负债减值率 1.84%, 净资产增值 1,264.55 万元、净资产增值率 6.13%。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672.16 14,819.96 147.80 1.01 2 非流动资产 43,625.73 44,050.03 424.30 0.97 3 投资性房地产 598.18 604.56 6.39 1.07 4 固定资产 29,827.31 30,233.80 406.48 1.36 5 在建工程 3,507.79 3,507.79 0.00 0.00 6 工程物资 191.63 191.63 0.00 0.00 7 无形资产 2,757.33 2,768.76 11.43 0.41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0.71 0.71 0.00 0.00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42.79 6,742.79 0.00 0.00 10 资产总计 58,297.89 58,869.99 572.10 0.98 11 流动负债 9,224.83 9,202.63 -22.20 -0.24 12 非流动负债 28,438.89 27,768.64 -670.25 -2.36 13 负债合计 37,663.72 36,971.27 -692.45 -1.84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634.17 21,898.72 1,264.55 6.13 2、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为 20,634.17 万元,评估价值 19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925.35 万元,评估价值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增值 291.18 万元,增值率 1.41%。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的公允市场价值分别为 21,898.72 万元和 20,925.35 万 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973.37 万元,差异比例为 4.65%。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转让被评估单位提供价值参考,对企业 来说虽然其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外,包括已经形 成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经营管理团队的丰富经验等重要的无形资 源,但该企业目前处于初创期,目前项目整体的产能不足项目整体规 划的五分之一,且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经营管理团队的形成和磨练 不够充分,对未来的收益预测准确以及规模效益都无法体现,我们认 为该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特点判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更 适于本评估项目,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遂平公司 100%股权。 20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100%股权(对 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 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 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21,898.72 万元。投资运营公司以现金方式 支付股权对价。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受让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400MA9H055G5E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方所持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 价格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 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 第 12015 号),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 21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转让方将所持有的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 公司 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 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以 21,898.72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 方,受让方同意接受。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 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河南平煤神马 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 料(遂平)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现 行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 限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 有限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 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 22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风险,调整尼龙产业整体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壮大尼龙产业链 的需要。本次转让剥离了部分亏损业务(资产),可有效改善公司盈 利能力。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全力调 结构、促发展,努力将尼龙主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长 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遂平公司财务 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持有福建公司 60%股权,为其控股方;福建铭弘实业有限 公司持有福建公司 40%股权,为其参股方。本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公 司 6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方投资运营公司,参股方福建铭弘实业 有限公司放弃上述福建公司 6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后,公 司不再持有福建公司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福建 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关联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301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福建公司所有 者权益 4,185.95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4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24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 元,与账面值 4,185.95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913.57 万元,增值率 21.82%。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运营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4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60%股权转让价格为 3,059.71 万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中段 21 号院主楼 204 室 法定代表人:江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25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H055G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投资运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 总计 10,000 100 (三)关联方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63,653.04 万元,净资产 6,544.1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4,418.44 万元,利润总额-919.14 万元(经 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5,571.86 万元,净资产 4,974.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66,985.12 万元,利润总额-1,569.51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26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驿峰西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郭选政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5 年 06 月 2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729386728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生产尼龙 66 切片和鞋类产品、服装、包袋等体育用 品和鞋机、针车及其配套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纸制品、 橡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和钢材)、 建材装潢材料的批发。 (三)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福建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0 60 2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1,600 40 合计 4,000 100 27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交易后中福建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1 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400 60 2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1,600 40 合计 4,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301 号《审计报告》,福建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503.69 12,309.55 负债总额 6,317.75 7,028.62 所有者权益总额 4,185.95 5,280.93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2,410.93 19,920.91 利润总额 -1,094.98 -2,061.84 净利润 -1,094.98 -1,567.23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如下: 资产账面值为 10,503.69 万元,评估总值 11,419.34 万元,评估 28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值 915.65 万元,增值率 8.72%。负债账面值为 6,317.75 万元,评 估值为 6,319.82 万元,增值 2.07 万元,增值率 0.03%。净资产账面 值为 4,185.95 万元,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评估增值 913.57 万 元,增值率 21.82%。明细详见下表: 中平神马(福建)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17.93 2,210.79 -7.14 -0.32 2 非流动资产 8,285.76 9,208.99 923.23 11.14 3 其中:固定资产 6,573.57 7,313.17 739.59 11.25 4 在建工程 73.09 86.24 13.15 17.99 5 无形资产 1,029.00 1,163.17 134.17 13.04 6 长期待摊费用 102.98 138.87 35.89 34.85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11 507.11 0.00 0.00 8 资产总计 10,503.69 11,419.34 915.65 8.72 9 流动负债 6,317.75 6,319.82 2.07 0.03 1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1 负债合计 6,317.75 6,319.82 2.07 0.03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185.95 5,099.52 913.57 21.82 注: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两种 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 本途径和收益途径。 经过对企业、市场及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 股权转让市场尚未完全公开,相关股权公平交易价格较少,难于选取 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因此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29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尼龙 66 切 片的生产与销售。受国道 G228 线征地施工影响,于 2023 年 6 月起生 产停工,本地政府具体安置计划尚未出台,复工日期尚不确定。基于 目前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未来运营方向不明确,难以对未来收 益和收益年限进行可靠预测。鉴于上述情况,不宜对中平神马(福建) 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对中平神马(福建)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中平 神马(福建)公司整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福建公司 60%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福建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60%股权转让价格为 3,059.71 万元。 投资运营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受让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400MA9H055G5E 30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方所持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 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 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 第 12014 号),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 (三) 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以 3,059.71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中平神马(福 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60%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行的 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 31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利和承担义务。 (八)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 资风险,调整尼龙产业整体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壮大尼龙产业链 的需要。本次转让剥离了部分亏损业务(资产),可有效改善公司盈 利能力。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全力调 结构、促发展,努力将尼龙主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长 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公司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将发生变动,福建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 化工”)在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 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 尼龙化工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拟在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融 资续做 1.5 亿元,期限 3 年。本公司拟对上述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 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 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 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 34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5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 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 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回 36 / 37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7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