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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8-23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 2

议案一: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3

议案二: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24

议案四: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 33

议案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4

议案六: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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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二、审议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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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

赁公司)100%股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租赁公司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30879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融资租赁公司

所有者权益为 52,311.41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2,311.41 万元,评估价值 52,309.49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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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融资租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 52,309.49 万元,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52,309.49 万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对方介绍
    (一)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08 年 12 月 0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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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

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

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

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

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

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

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

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

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

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

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

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零售(限分支机构)。

    2、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5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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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66,003.50    65.1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25,786.00    11.6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8,632.00     5.59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107,084.00     5.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
                                                 72,006.00     3.71
行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                                 53,542.00     2.7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3,534.00     2.75

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773.50     2.0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7,848.00     0.92

              总计                            1,943,209.00   100.00

    3、关联方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 60.75%的股权,是本公司控股股

东。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22,915,557.07 万元,净资产

6,879,201.41 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15,381,757.18 万元,利润总额

639,032.23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572,805.19 万元,净资产 7,212,448.71 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4,007,128.66 万元,利润总额 206,083.95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1 幢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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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08 月 1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54770F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权结构

       1.本次股权交易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本公司拟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融资租赁公司 100%股权。

       2.本次股权交易后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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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30879 号《审计报告》,融资租赁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381.76               56,885.42

负债总额                                            5,070.34                  5,097.99

所有者权益总额                                     52,311.41               51,787.43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52.85                   1,347.88

利润总额                                             450.26                -4,212.37

净利润                                               337.70                -3,168.88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进行

评估,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值为 57,381.76 万元,评估值总计 57,379.84 万元,

评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负债账面值为 5,070.3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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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为 5,070.34 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

产)为 52,311.41 万元,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评估减值 1.92

万元,减值率 0.00%。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4,939.84        24,939.84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32,441.92        32,440.00          -1.92             -0.01
   3                    长期应收款        31,141.52        31,141.52           0.00             0.00
   4                      固定资产               6.20             4.29        -1.92         -30.94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7.61         1,237.61           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58            56.58         0.00             0.00
   7               资产总计               57,381.76        57,379.84          -1.92             0.00
   8                      流动负债         5,070.34         5,070.34           0.00             0.00
   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0              负债合计                5,070.34         5,070.34           0.00             0.00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311.41        52,309.49          -1.92             0.00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为 52,311.41 万元,评估价

值 51,723.08 万元,评估价值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

减值 588.33 万元,减值率 1.12%。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的公允市场价值分别为 52,309.49 万元和 51,723.08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586.41 万元,低的比例为 1.12%。

        经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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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被评

估单位目前主要业务来源为集团内部单位的融资租赁,大部分资金

已经投放,融租赁的名义利率低于评估机构依据上市公司数据测算

的折现率,因此收益法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而资产基础法是从

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现有资产的完

全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具

有较高的可靠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转让该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虽然

该企业目前处于稳定运营期,但被评估单位实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主要面向集团内部客户,目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及未决诉讼带来

的不确定性,对未来的收益预测无法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不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我们认为该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单位自身

的特点判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更适于本评估项目,因此本次评估

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

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

    (六)标的公司涉诉情况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收到河南省宝丰

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豫 0421 民初 776 号),对原告平煤

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旭原

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发有、李改先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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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88,256,242.34 元、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判决书执行)、律

师费 90,000 元,其他当事方对以上租金、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未来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该诉讼事项对应的长期应收款计提了

减值准备。

    四、股权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一)股权交易标的

    股权交易标的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所持融资租赁公司 100%

股权。

    (二)股权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融资租赁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52,309.49 万元。本次投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6831742526

    受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

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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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转让方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

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

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3 号),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2,309.49 万元,

    (三) 转让方将所拥有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52,309.49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评估基

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平煤神马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行的章程、协议

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 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让后

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 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

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

担义务。

    (八) 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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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一是可以发挥融资租赁公司所在地上海国际金

融中心的优势地位,为公司提供产业服务相匹配的金融工具,能促

进公司充分实现产融协同发展;二是以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平台,

收集市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优质资金信息,为公司内部单位提供多

元化、切实有效的资金解决方案,积极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开拓

可长期使用的大额低成本资金筹措渠道,扩展中长期资金筹措渠

道;三是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内外部融资租赁服务,可以为公司

降低融资成本及增加收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

益,交易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融资租赁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

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

管控,督促融资租赁公司规范、高质量经营发展,确保投资资金的

安全和收益,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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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遂平公司 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

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给本公

司关联方投资运营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

变动,遂平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关联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286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遂平公司所有

者权益 20,634.17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5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遂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1,8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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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与账面值 20,634.17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1,264.55 万元,增

值率 6.13%。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运营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5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遂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

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21,898.72 万

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中段 21 号院主楼 204

室

     法定代表人:江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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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成立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H055G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

             总计                          10,000               100

       (三)关联方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63,653.04 万元,净资产 6,544.1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4,418.44 万元,利润总额-919.14 万元(经

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5,571.86 万元,净资产

4,974.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66,985.12 万元,利润总额-1,5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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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齐辉

    认缴出资额: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 19,000 万元已工商登记,

17,326 万元还未工商登记;已实缴 24,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8MA47XA9A7F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聚酰胺薄膜、扎带等塑胶制品;轻工纺织、聚氨酯制

品、箱包、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热塑性树脂等其他工程塑料

和改性工程塑料;相关配件配饰(含五金制品);及相关货物进出口

贸易(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

    (三)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遂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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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           (万元)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6,326           100             24,000             100

           合计           36,326            100             24,000             100


    2、本次交易后遂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
                           36,326           100               24,000           100
       有限公司
           合计            36,326           100               24,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286 号《审计报告》,遂平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297.89                   55,051.00

负债总额                                          37,663.72                   33,888.52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634.17                   21,162.47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958.42                   17,486.96

利润总额                                            -529.01                   -1,343.13

净利润                                              -528.30                   -1,343.13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遂平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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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资 产 总 额 58,297.89 万 元 , 负 债 37,663.72 万 元 , 净 资 产

20,634.17 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 58,869.99 万元,负债 36,971.27

万元,净资产 21,898.72 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增值 572.10

万元、总资产增值率 0.98%,负债减值 692.45 万元、负债减值率 1.84%,

净资产增值 1,264.55 万元、净资产增值率 6.13%。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672.16         14,819.96        147.80             1.01
  2      非流动资产                   43,625.73         44,050.03        424.30             0.97
  3                 投资性房地产         598.18           604.56           6.39             1.07
  4                     固定资产      29,827.31         30,233.80        406.48             1.36
  5                     在建工程       3,507.79          3,507.79          0.00             0.00
  6                     工程物资         191.63           191.63           0.00             0.00
  7                     无形资产       2,757.33          2,768.76         11.43             0.41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0.71              0.71         0.00             0.00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42.79          6,742.79          0.00             0.00
  10           资产总计               58,297.89         58,869.99        572.10             0.98
  11                    流动负债       9,224.83          9,202.63        -22.20             -0.24
  12                  非流动负债      28,438.89         27,768.64       -670.25             -2.36
  13           负债合计               37,663.72         36,971.27       -692.45             -1.84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634.17         21,898.72      1,264.55             6.13


       2、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为 20,634.17 万元,评估价值
                                             19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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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5.35 万元,评估价值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增值
291.18 万元,增值率 1.41%。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得到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的公允市场价值分别为 21,898.72 万元和 20,925.35 万

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低 973.37 万元,差异比例为 4.65%。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转让被评估单位提供价值参考,对企业

来说虽然其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外,包括已经形

成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经营管理团队的丰富经验等重要的无形资

源,但该企业目前处于初创期,目前项目整体的产能不足项目整体规

划的五分之一,且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经营管理团队的形成和磨练

不够充分,对未来的收益预测准确以及规模效益都无法体现,我们认

为该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特点判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更

适于本评估项目,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遂平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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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100%股权(对

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

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

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21,898.72 万元。投资运营公司以现金方式

支付股权对价。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受让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400MA9H055G5E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方所持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

价格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

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

第 12015 号),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为 21,898.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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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转让方将所持有的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

公司 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6,3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

24,000 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 12,326 万元部分

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以 21,898.72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

方,受让方同意接受。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

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河南平煤神马

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

料(遂平)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现

行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

限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

有限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

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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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风险,调整尼龙产业整体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壮大尼龙产业链

的需要。本次转让剥离了部分亏损业务(资产),可有效改善公司盈

利能力。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全力调

结构、促发展,努力将尼龙主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长

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遂平公司财务

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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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持有福建公司 60%股权,为其控股方;福建铭弘实业有限

公司持有福建公司 40%股权,为其参股方。本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公

司 6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方投资运营公司,参股方福建铭弘实业

有限公司放弃上述福建公司 6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后,公

司不再持有福建公司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福建

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关联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301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福建公司所有

者权益 4,185.95 万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4 号《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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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

元,与账面值 4,185.95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913.57 万元,增值率

21.82%。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运营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

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 12014 号《评估报告》,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60%股权转让价格为 3,059.71 万元。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中段 21 号院主楼 204

室

     法定代表人:江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21 年 06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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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H055G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投资运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

             总计                          10,000              100


      (三)关联方关系

    投资运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63,653.04 万元,净资产 6,544.1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4,418.44 万元,利润总额-919.14 万元(经

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5,571.86 万元,净资产

4,974.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66,985.12 万元,利润总额-1,569.51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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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驿峰西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郭选政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5 年 06 月 2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729386728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生产尼龙 66 切片和鞋类产品、服装、包袋等体育用

品和鞋机、针车及其配套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纸制品、

橡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和钢材)、

建材装潢材料的批发。

      (三)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福建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0        60

 2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1,600        40

                合计                              4,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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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交易后中福建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
 1     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400                   60

 2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1,600                   40

                 合计                             4,000                  100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301 号《审计报告》,福建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503.69                12,309.55

负债总额                                            6,317.75                   7,028.62

所有者权益总额                                      4,185.95                   5,280.93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2,410.93                19,920.91

利润总额                                            -1,094.98                  -2,061.84

净利润                                              -1,094.98                  -1,567.23


      (五)交易评估情况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如下:

      资产账面值为 10,503.69 万元,评估总值 11,419.34 万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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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 915.65 万元,增值率 8.72%。负债账面值为 6,317.75 万元,评

估值为 6,319.82 万元,增值 2.07 万元,增值率 0.03%。净资产账面

值为 4,185.95 万元,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评估增值 913.57 万

元,增值率 21.82%。明细详见下表:

                            中平神马(福建)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17.93        2,210.79        -7.14          -0.32
 2    非流动资产                      8,285.76        9,208.99      923.23           11.14
 3               其中:固定资产       6,573.57        7,313.17      739.59           11.25
 4                    在建工程           73.09           86.24       13.15           17.99
 5                    无形资产        1,029.00        1,163.17      134.17           13.04
 6                 长期待摊费用         102.98          138.87       35.89           34.85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11          507.11        0.00            0.00
 8           资产总计                10,503.69        11,419.34     915.65            8.72
 9                    流动负债        6,317.75        6,319.82        2.07            0.03
 1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1          负债合计                 6,317.75        6,319.82        2.07            0.03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185.95        5,099.52      913.57           21.82


      注: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两种

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

本途径和收益途径。

      经过对企业、市场及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

股权转让市场尚未完全公开,相关股权公平交易价格较少,难于选取

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因此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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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尼龙 66 切

片的生产与销售。受国道 G228 线征地施工影响,于 2023 年 6 月起生

产停工,本地政府具体安置计划尚未出台,复工日期尚不确定。基于

目前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未来运营方向不明确,难以对未来收

益和收益年限进行可靠预测。鉴于上述情况,不宜对中平神马(福建)

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对中平神马(福建)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中平

神马(福建)公司整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福建公司 60%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依据,福建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60%股权转让价格为 3,059.71 万元。

投资运营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000169972489Q

    受让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91410400MA9H055G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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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方所持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确定价格

依据。

    (二) 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

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

第 12014 号),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099.52 万元。

    (三) 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以 3,059.71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转让方不再持有中平神马(福

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持有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60%股权。

    (五) 双方同意对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行的

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七)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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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承担义务。

    (八)本协议一式七份,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各执二份,

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

资风险,调整尼龙产业整体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壮大尼龙产业链

的需要。本次转让剥离了部分亏损业务(资产),可有效改善公司盈

利能力。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全力调

结构、促发展,努力将尼龙主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长

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公司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将发生变动,福建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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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

化工”)在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 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

尼龙化工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拟在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融

资续做 1.5 亿元,期限 3 年。本公司拟对上述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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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

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

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

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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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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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

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
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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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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