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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债务进展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务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国
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完成更名,以下简称“东方安颐”)
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签署终止合作《协议书》,各方
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
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
继续履行,由东方安颐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 10 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
究违约责任。
    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14 日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
三”,对《协议书》约定的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补充
协议》三”之约定,东方安颐最迟应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协议书》约定的全
部本金及利息、以及山东天商为实现债权所需支出的诉讼费、保险费、保全费和律师
费的支付。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和 2023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务进展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东方安颐已根据《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累计支
付山东天商 806,460,000 元,尚待支付金额 759,849,439 元,主要原因为东方安颐所持
相关土地位于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相关工作仍在推
进,东方安颐尚未收到相关的土地补偿款。
    近日,经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沟通商榷,山东天商向东方安颐出具回函,同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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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 759,849,439 元还款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具体期限以京西棚改项
目涉及东方安颐相关土地补偿款到帐可对外支付的时间为准,债务清偿期限最晚为
2023 年底。双方成立工作小组,及时沟通相关工作进度、剩余债务偿还节奏和方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及东方安颐将加快推
进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工作,促进后续还款的顺利进行。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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