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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8.042 亿元融资净额对应的授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拟办理续授信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1.9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和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将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办理调整贷款到期
   日或续贷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33.09 亿元(含上述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 61.41%。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8.042 亿元融资


                                        1
净额对应的授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办理续授信业务,
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1.9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和 3 亿元流动资
金贷款将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 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办
理调整贷款到期日或续贷业务,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担保(本金)                                  担保方   是否有   反担保
担保方            金融机构                      业务品种        融资期限
           方                      金额                                        式     反担保     方
                  盛京银行北    不超过        银行承兑汇票、
                  京中关村支   18.042 亿      国内信用证、流   不超过 1 年
东方集                行          元            动资金贷款                                       He Fu
         东方集                                                              连带责
团股份                                                           不晚于                        Interna
         团有限                不超过 1.9                                    任保证     是
有限公                                        流动资金贷款     2024/11/17                       tional
         公司     民生银行北     亿元                                        担保
                                                                   到期
  司                                                                                           Limited
                    京分行                                       不晚于
                               不超过 3 亿
                                              流动资金贷款     2024/12/02
                                   元
                                                                   到期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 48.26 亿元,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 33.09 亿元。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
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541964840,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
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
进出口;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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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
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
料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50.62 亿元,负债总额 494.46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6.8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98.7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27.26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3.75 亿元,净利润-3.18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7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52.81 亿元,负债总额 485.85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2.7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68.5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30.91 亿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320.15 亿元,净利润 13.49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 亿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和通过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0.42%股份。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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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人民币壹拾捌亿零肆佰贰拾万元。
    2、保证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协议约定方式确定。
    (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保证方式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
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安排
    针对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 Fu”)签订《反担保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He Fu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
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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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已授权股本 5 万美元,主
要经营业务为商业贸易、投资控股。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He
Fu 100%股权。He Fu 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集团”)
30.55%股份,为联合能源集团第一大股东。联合能源集团(0467.HK)为一家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
发运营等业务。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拟股权担保所涉及的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信资评报字[2023]第 03007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4 月 30 日,He Fu 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80.61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He Fu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金
额为 33.09 亿元,前述评估净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
原则,通过互保起到共同增信的作用,有效提升整体融资能力,达到共享金融授信资
源、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He Fu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互保关系,通过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有利于提升融资效率和降
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目前
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且本次担保有反担保,相关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保关系,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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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互保关系,通过互保起到增信的作
用,有利于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
理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
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本次担保由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
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
互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由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12.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1.41%,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9.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43.25%;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 33.0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06%;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0.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11%。公司上述担保
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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